Wednesday, June 12, 2019

拉蒂花的任務

上週佳節期間,聯邦政府宣布委任著名人權律師拉蒂花柯亞(Latheefa Koya)為新一任的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反貪會)主席。

拉蒂花曾經是一名活躍的人民黨領袖。當人民黨和國民公正黨合併成為人民公正黨以後,拉蒂花轉換平台,繼續以人民公正黨的平台施展她的抱負。

既然是一名政黨人物,拉蒂花此次受委固然備受爭議。雖然如此,但縱觀所有議論,似乎人民公正黨內部的議論和批評聲浪似乎比較激烈。

拉蒂花不僅曾經多次和黨內同志鬧意見,甚至曾經多次在社交媒體和推特和民主行動黨的領袖和議員公開鬧意見,可見拉蒂花本身十足一個鐵娘子。



拉蒂花曾於2008年至2012年(民聯出任第一屆雪州政府期間)擔任八打靈再也市議員。她負責領養的選區,即八打靈再也舊區,剛好坐落在已故武吉加興區州議員李寶霖的選區。

我還記得曾經有一次她公開和已故李寶霖鬧意見,起因是市議會要清除八打靈再也舊區行人道上的路邊檔。李寶霖持反對意見,拉蒂花則認為必須清除以方便行人步行。最後,市議會還是採取清除行動,現在八打靈再也舊區麥當勞旁邊的行人道相當寬闊。

因此,拉蒂花受委反貪會主席,足以讓地方政府的貪官捏冷汗,畢竟拉蒂花除了是一名人權律師、熟悉刑事案以外,她也是一名擁有相當豐富基層工作經驗的律師。

對於她的委任,也有一部分輿論者認為既然大局已定,而且首相並沒有違反現行的法律,因此我冀望拉蒂花,除了能夠膽敢採取行動對付大鱷大鯊以外、為趙明福平反以外,也必須抓緊機會掃除地方政府和紀律部隊的小貪官。

也有論者批評首相獨攬大權。他們認為首相應諮詢內閣和通過國會審核,才是真正符合希盟競選宣言的承諾。

雖然這些論者的言論並沒有錯,但是目前體制上的任何修改若要能夠立竿見影,則無可厚非必須修改《聯邦憲法》。要這麼做,希盟必須擁有超過三分之二的議席。

希盟在上次在國會沒有獲得三分之二優勢下提交修改草案,要恢復沙巴和砂朥越與半島的平等地位,即便是這個草案,最終沒有獲得國陣和前國陣議員的支持,最終胎死腹中。即便是這樣的修改草案也這樣,更何況是修改現行體制的修改草案?

既然以修憲方式來推動體制改革短期內不易完成,因此拉蒂花任內最後一個更為重要的任務就是在反彈會體制下推動改革。首先就是人事安排,即必須短時間之內滌除體制內的瘀血,讓體制內立志於肅貪的官員能夠出人頭地,擔任高職,完成重要任務。

第二就是加強反貪會收集證據的能力,讓反貪會帶上法庭的案件都能夠迅速入罪。要做好這點,拉蒂花必須以她的專業知識為反貪會網羅最佳的法律精英進入她的團隊。

當然更重要的,現在的拉蒂花屬朝廷命官,必須一改以往我行我素作風,因為一些敏感度極高的案件,身為主席的她務必明查暗訪,低調處理,等時機成熟才能對外發言。

她只有兩年的時間,與其浪費時間去回應各界輿論,倒不如即日埋頭苦幹,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幹出一番成績堵住大家的嘴巴。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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