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4, 2024

應重啟雪州公交大藍圖

        團結政府發言人法米表示,由於特權經營公司未能滿足多項條件,因此聯邦政府已經決定撤銷八打靈再也疏散大道計劃(PJD Link)。

        雪州美丹花園州議員,土團黨籍的阿菲弗表示聯邦政府這樣做或須導致政府賠償一億令吉給特許經營權。

        一些自媒體和媒體也表示,既然PJDLink的出發點是為了解決交通擁擠的問題。政府取消了不代表已經解決了交通擁擠的問題。

        這個計劃的前身是KIDEX。我還記得在2014年4月,我曾經以甘榜東姑州議員的身份與其他三位民主行動黨州議員,即當時的百樂鎮州議員楊美盈以及現任武吉嘉星州議員拉吉夫和金鑾鎮州議員黃思漢公開表示不贊成這項高速公路計劃,並反建議政府把這項計劃轉換成公交走廊。

        根據當時我們的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從八打靈再也第16區的捷運站開始興建同樣的高架天橋,然後沿著原有的KIDEX或PJDLink的路線,銜接Asia Jaya輕快鐵站、甘榜拿督哈倫電動火車站以及金鑾鎮BK5輕快鐵站。如果還要節省成本,當局甚至可以考慮以巴士跑道取代鐵路跑道。

        這個建議也寫進《雪州公共交通發展大藍圖》。現在既然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同屬團結政府,因此我邀請聯邦政府可以重新參考這個建議。這個大藍圖是雪州政府十年前斥資研究的大藍圖。由於公共交通屬於聯邦政府的權限,加上州政府財力有限,無法獨立承擔發展大型公交基建,因此只能由聯邦政府領導。

        回顧歷史,納吉領導的國陣內閣是在2013年通過這項計劃。當年還在內閣裡面的成員總不可能現在裝傻吧?這項合約是由聯邦政府和有關特需經營公司簽署。

        在2015年,當時的工程部長也是現在的第二副首相,即來自砂州土保黨的拿督斯里法迪拉在國會回答時任八打靈再也南區國會議員許來賢的問題時指出,如果聯邦政府在沒有符合條約的情況下提供合理的理由取消項目,聯邦政府可能被迫賠償有關公司。

        這項合約裡面可能有一些先決條件(Condition precedent),即有關公司必須在特定的時間之內獲得各級政府的批准,已經必須完成、提交和獲得當局批准有關項目的社會與環境影響報告等等。

        既然法迪拉現在還在內閣,加上總檢察署在2015年曾經針對這課題針對合約內容進行研究,因此我相信此次內閣的決定肯定是已經周全的考慮到所有的因素。

        如何詮釋到底有關公司已經符合所有的條件?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開出的條件是否與合約所提不一樣?這些課題都必須在庭上提出,控辯雙方也必須拿出真憑實據才行,因此所謂的聯邦政府必須繳付一億令吉賠償金並不是完全的真相。

        更何況,聯邦政府可以和特許經營公司談判,以公共交通取代私營公路,這樣一來說不定能夠達到雙贏。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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