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8, 2009

登记雪州子民基金‧4月15日最后期限

(雪兰莪)2008年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近日内将表格呈给各选区州议员服务中心,以免错过4月15日将表格交至雪兰莪州子民基金登记中心的期限。

雪州政府指示州议员服务中心必须于4月15日前将雪州子民基金表格收集呈至有关登记中心,逾期呈交者自误。

据悉,有关2008年新生儿登记期限原本于3月31日截止,可能宣导不足,反应不如预期,因此当局将期限延至4月15日。

至于2009年出生的新生婴儿,没有受到有关期限所限制,不过家长受促及时进行登记,以便享有州政府给予的利惠。

申请者必须携带2张新生儿的报生纸和MyKid卡,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副本。父母若非出生于雪州,则需另外携带其他证明居住在雪州至少10年的文件,如水电费单、房屋买卖合约和选民注册等。

有关新生儿必须是大马公民,于2008年1月1日起出生于雪州或州外,父亲或母亲出生于雪州,或于1974年出生于吉隆坡;若父母非雪州出生,但居住在雪州至少10年,新生儿必须出生于雪州。

欲获知有关基金详情,可以拨电至Pusat Pendaftaran(PROJEKTAWAS),电话03-55103498或3499询问。

http://www.tawas.org.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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