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02, 2015

吉隆坡應否成為一個州?




在莎亞南的雪州州議會殿堂,底樓收藏許多和州議會有關的文物和照片。除了介紹歷屆蘇丹的生平和雪州的歷史之外,底樓也展出歷屆州議員在州議會開幕儀式和蘇丹殿下在議會殿堂外的合照。

1959年馬來亞聯邦第一次全國大選至1974年馬來西亞聯邦第四次全國大選,中選的雪州州議員在每一年的州議會都會和蘇丹殿下在州議會外拍照留念。前面四次的拍攝的地點,剛好就是現在的吉隆坡大鐘樓,又名蘇丹阿都沙末大廈(Bangunan Sultan  Abdul Samad)。這是因為當時的吉隆坡即是雪蘭莪的州首府,也是聯邦的首府。

既然是一州之首府,那麼州最高的立法機構——州議會(或州立法議會)一定是建在吉隆坡。同時聯邦政府的許多政府機構,如國會、法庭、行政部門等等都是建在吉隆坡。吉隆坡同時扮演州和聯邦首府兩大重要角色許久。自1898年成立馬來州屬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以來,吉隆坡就是馬來州屬聯邦的首府。

1972年,聯邦國會和雪州州議會通過各自的修憲案,把當時面積約243平方公里的吉隆坡縣割讓給中央政府,成為聯邦直轄區。當時聯邦政府認為吉隆坡雖然已是聯邦首府,但是礙於吉隆坡依然隸屬雪州政府管轄,因此在管理上出現許多重疊的地方。

另外,聯邦獨立已經超過十年,聯邦政府認為應把吉隆坡割讓給聯邦政府,成為聯邦直轄區,名正言順地成為馬來西亞聯邦的首府。

當然,這只是官方說辭。實際原因乃當時的聯盟(Perikatan)在1969年大選遭遇重拙。聯盟政府只能以簡單多數議席執政聯邦政府。在州議會改選方面,執政聯盟在檳城、霹靂、雪蘭莪及吉蘭丹四州失去優勢。反對黨在檳城的24席位中獲得20席(這是大馬政治史上第一次反對黨經過選舉掌握州議會多數席次而組成州政府),在霹靂州的40席中獲得21席,在雪蘭莪州的28席中獲得14席。

這對聯盟政權來說是非常不穩定的因素,因為聯盟政府隨時會垮台。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執政中央和雪州聯盟政府便著手商討把吉隆坡割讓給聯邦政府。根據當時媒體報導,在野黨當時在吉隆坡八個州議席當中坐擁高達七個州議席。一旦吉隆坡割讓給聯邦政府,這七個個在野黨坐擁的州議席在來屆大選將化為烏有。屆時雪州政局將重現聯盟/巫統一黨獨大的局面。

當時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說,割讓吉隆坡給聯邦政府成為聯邦直轄區應該徵詢吉隆坡居民的意見。意即針對吉隆坡的行政管轄,吉隆坡居民的意願應具首位。

割讓之後,聯邦政府承諾每年固定繳付一筆為數1860萬令吉的賠償金給雪州政府,以彌補雪州政府在稅收上的損失。1860萬令吉在70年代初期或許是一筆龐大數字,但是時至今日,1860萬令吉根本不足以應付雪州沙白安南縣議會一年的開銷(沙白縣議會2014年財政預算案約2200萬令吉)。

1999年,聯邦政府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向雪州政府索取Prang Besar,一片位於雪邦縣內面積約49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成立新的聯邦政府行政中心。這個地方就是後來的布特拉再也,簡稱布城。聯邦政府迄今每年只需償還雪州政府大約750萬令吉的賠償金。

馬來西亞雖然奉行聯邦制度,即聯邦政府和各州州政府擁有各自的權限,但是聯邦憲法第九附錄(Ninth Schedule)『立法事務表』規定,除土地以外,州政府所能掌控的經濟資源其實不多。必須知道的是,吉隆坡在割讓給聯邦政府之前已經是一座高度都市化的城市,因此雪州政府每年獲得的1860萬令吉賠償金實屬不足。

正如林吉祥於1973426號在國會下議院辯論聯邦憲法修正案所言,吉隆坡的前途應有吉隆坡居民本身決定。我認為,除了要讓吉隆坡市民表決以外,有關吉隆坡的前途也應該諮詢雪州政府,畢竟吉隆坡的發展歷史與雪州歷史是密不可分。已故雪州蘇丹——蘇丹沙拉胡定(即現任雪州蘇丹父王)在197421號在吉隆坡舊國家皇宮簽署割讓合約時更是淚灑現場。這不是道聽途說,而是根據當時媒體報導獲知。

當聯邦政府擁有布城為行政中心以後,吉隆坡繼續成為聯邦直轄區的正當性已經蕩然無存。因此,吉隆坡市民必須從這一點思考吉隆坡的未來。到底吉隆坡是否應該繼續成為聯邦直轄區?還是成為馬來西亞第十四個州屬?仰獲歸還給雪蘭莪州?歸還雪州之後,吉隆坡市政局(DBKL)是否改為吉隆坡市議會(MBKL)?MBKL是否能夠豁免於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的限制,讓市民運行民主第三票選出市長和市議員?這一切有賴於聯邦決策當局的政治意願。

劉永山

雪州甘榜東姑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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