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類生活日常生活的每一個部分都有可以慢慢地通過網絡來進行,網絡議會還會久嗎?
為了切斷武漢肺炎人傳人,英國國會於4月22號在保守黨政府的建議之下打破七百年歷史,首次同時以混合議會,即通過網路視頻會議和實體議會來進行國會事務。
英國下議院議長林世和在英國國會網站表示,立法權後來決定以網路視頻的方式召開專責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會議,然後以混合議會的方式來進行國會辯論和表決。
其進行方式是允許每日五十名議員參與實體議會,以確保達到議會的法定開會人數。這五十名議員的座位各自距離約六英尺。參與實體議會的議員由朝野政黨商討決定。其他議員則是通過家裡或服務中心的網路視頻參與議會辯論和表決。
這樣的議會進行一個多月後,英國政府下議院領袖雷思摩向議長建議暫停混合議會。議長隨後決定停止以混合議會的方式來進行國會辯論和表決,但是維持以網路視頻的方式召開專責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會議。
雷思摩表示混合議會的進行方式效率不大,即議會透過視訊軟體Zoom進行面對取景不佳、聲音太小、視頻不清以及網速怠慢等技術問題。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以及各州州議會也同樣為了切斷武漢肺炎的蔓延而決定縮短議會會期。本來這一次的國會是今年第一次會議,會期一般接近兩個月,但是政府把會期縮短成一天,然後再縮短到一個小時,引來詬病。
各州州議會也把會期縮短成一天。雪州州議會在行管令施行前預訂開會兩週,最後把開幕儀式節約,議會在兩天之內完成。
雖然網絡議會在技術和法律上尚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但是當人類日常生活許多方面都已經在網路上進行之際,網路議會是大勢所趨。
雪州州議會在過去十多年一直在這方面引領潮流,例如現場直播議會辯論、記錄議員出席率甚至議員提交質詢問題。
我在州議會的同事曾經擔心,如果州議會或專責委員會的會議通過網絡進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認為如有此擔憂,我們可修改《議會常規》。不過我也提醒他們,大家過去從書面提交問題改成電郵提交,然後才改成通過州議會網站提交問題,《議會常規》卻沒有規定議員應該通過什麼方式提交質詢問題啊。
網絡議會的額外好處是,議長比平時更能夠控制場面。例如議長可以直接按掉鬧事議員的麥克風。無理取鬧的議員如果要喧鬧或發表不雅言論,最終也只能在書房孤芳自賞。
當大部分議員都不在議會大廳議論,議會或許缺乏現場激辯的火花,或導致議會辯論缺乏看頭。以現在的技術來看,網路議會或許不能負荷超過一百人的議會視頻直播,這樣來看州議會不會有問題,可是百人以上的國會又如何呢?
另一個必須考慮的就是網路安全和開銷問題。例如這樣的議會該用什麼軟件進行?是否涉及龐大的開銷?議會是否必須為員工和議員助理提供訓練?現有的多媒體設備是否足夠應付需求?
就在此時,原來隸屬司法權的法庭運作也開始網路化。在4月23號,上訴庭通過網路完成審議一宗上訴案。雙方代表律師和法官分別在各自的辦公室、律師樓或家中參與審議的過程。
馬來西亞大法官東姑麥慕甚至認為法庭事務應該被列為關鍵事務,以便法庭的審訊能夠照常進行。
同理,如果行政權和司權的提倡運作都能夠通過網路進行,當局怎麼能夠把審核政府事務的立法權排除在外呢?因此,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不再是要和不要的問題,而是能與不能的問題。只要科技發展能夠克服以上的障礙,網絡議會肯定將會成為大勢所趨,也是未來新常態之一。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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