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08, 2021

應立法強制接種疫苗

在五月的某一個週末,我和服務中心的隊伍在一個銀行外面開設流動服務櫃檯,為人民登記接種疫苗。

我和助理看到有人要步行進入銀行ATM提款,便上前問候,是否已經接種疫苗?是否要登記接種疫苗?是否需要我們協助即時通過網路登記接種疫苗?

我記得有一位大叔,開口表示不願意接種疫苗。他說人生死有命,無須在乎是否已經接種疫苗。我想進一步解釋,但只見他揮揮手就離開了。

我國的疫情在六月至八月間開始走高。確診數字從數千激增到以萬計。我相信我們身旁許多朋友、親戚和家人在這個時候因感染肺炎或其他因肺炎引起的並發症而離開我們。

我不清楚這位大叔在這個時候是否已經改變主意,接種疫苗。我當然希望他已經改變主意,但是國內還有一小部分成年人士拒絕接種疫苗。



最近在雪隆地區,一些商場開始執行新的標準作業程序,即只允許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的人士進入。有者甚至這些人士必須接種第二劑疫苗超過十四天才能進入。這是因為這些人士體內的抗體成分是比較高,可以有效對抗病毒,大大降低病毒傳播給他人的風險。

聯邦政府也正在敲定政策,或許只允許這類人士跨州辦公或旅遊。聯邦政府一旦推出和執行這項政策,勢必對依然頑固不願接種疫苗的人士造成極大的不便。因此最近也傳來消息,指有人企圖賄賂私人診所,花錢買電子疫苗接種證書。或許這樣,政府開始收緊和減少私人診所提供疫苗接種服務。然而這樣的做法也有可能減緩我國的疫苗接種速度。

根據最近的數字,馬來西亞直至9月4號已有1500萬的成人完成接種兩劑的疫苗。這佔了我國總人口的48.3巴仙以及總成年人口的67.4巴仙。如果要達到群體免疫力,我國總人口的80吧仙以上必須完成接種兩劑的疫苗。

這乃緣木求魚,知易行難。在馬來西亞,接種疫苗是個人的選擇。政府從來不強迫國人登記接種疫苗,但是如果政府和企業嚴格實行“優先對待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人士”的政策,那麼拒絕接種疫苗的國人將無法享有公平的待遇。

例如,沒有或拒絕接種疫苗的職員或許不能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企業主管必須另外調配工作給這類職員,以致無法公平評估他們的工作表現,影響他們的遷升機會。這些人士照理也無法跨州辦公、無法進入某商場處理事務,甚至無法出席會議。

由於他們的個人自由受到限制,他們是否可以援引《聯邦憲法》第八和第九條紋起訴聯邦政府?《聯邦憲法》第八條闡明人人平等,第九條則說明人人享有行動自由。如果政府沒有立法強制接種疫苗,這類人士或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控告政府不公平地對待和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

為了避免出現以上情況,我個人認為國會現在是時候考慮立法強制國人接種疫苗。這條法律也允許部分國人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無須接種疫苗,進而享有這條法令所允許的一些豁免權。

除此以外,看來別無它路。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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