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4, 2022

投票是有用的

前首相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件在聯邦法院上訴終審今天進入第五天,也是最為關鍵的一天。

今天納吉的代表律師本來將出庭針對控方的陳詞作出抗辯,惟納吉的辯護律師鄭寶德上週曾經說過,由於準備時間不足,他將無法也不會作抗辯陳詞。可是星期二上午,他還是進行口頭抗辯陳詞

如果納吉的律師或律師團隊沒有做出書面或口頭陳詞,控方也無需針對辯方陳詞作終結陳詞。

這樣一來,整個聆審程序將會非常快速地進行。這就是為何有媒體報導或許聯邦法院有時間在今天就會作出判決。

但是法庭的審訊會否如此演變,還需拭目以待。

納吉的律師團在上週就開始使用兩個套路。

第一、要求聯邦法院接納所謂的新證據,然後推翻高庭在此案對納吉的裁決。

第二、要求聯邦法院給予納吉的新律師團隊更多時間籌備此上訴案。

如果第一個要求獲得通過,則第二個要求則無需再考慮。因為如果聯邦法院接納新的證據,那麼高庭就必須重頭開始審理這個案件。

換句話說,如果聯邦法院予以批准,則意味希盟時期開啟的訴訟將會全部報廢。納吉和國陣肯定是最高興的人。

雖說如此,若要聯邦法院在最後階段作這樣裁決,其門檻是非常高。也由於這樣,聯邦法院在上週也拒絕這項申請。

至於第二個申請,聯邦法院的理由也是非常直接,即聆審日期已經在半年前就已經敲定,因此沒有任何理由再展延審理。

其實案件閒雜已經進行的聯邦法院終審階段,控辯雙方要已經把要說的都已經說出來,法官們也已經針對控辯雙方的陳詞依據法律原理和現行法律予以審理。除非有什麼突發事件,要不然法庭大可延續之前的審理程序。

不管今天聯邦法院的審訊結果如何,也不管到底聯邦法院會否在今天作出判決。馬來西亞從今天開始將變得不一樣,這始於四年前的那一場選舉。

馬來西亞歷史上從未出現一位前首相被控以任何刑事案。納吉是史上第一個。納吉在掌權時期就已經使用渾身招數阻止任何人士針對他提出控訴。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既然沒有人能夠對付他,人民惟有行使憲賦權利,把他的政黨拉下台。因此,我希望人民不要再說投票沒有用,正是人民四年前踴躍出來投票,納吉才有可能被控上法庭。有時候,人民出來投票所帶來的改變是需要經過一段時間醞釀才能看到成果。納吉的審訊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也希望當權者,不管是朝野民選議員還是各級公務員,甚至私人領域的主管,當你身在其位管理“阿公”的錢,就必須小心管理,不要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否則輕則口頭警告,重則吃官司鋃鐺入獄。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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