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22

民主行動黨修改黨章與言論自由無關

民主行動黨(行動黨)上週末在莎亞南舉辦一場特別黨員代表大會,以尋求中央代表通過修改黨章,將終止任何違反黨中央執行理事會決定或指示的國州議員的黨員籍。

根據不久之前通過的《聯邦憲法》修憲案以及過後通過的《反跳槽法令》,任何國會議員一旦退出原有的政黨,該國會議員必須懸空議席。

由於全體國人久受跳槽政治所害,因此這個修憲案和隨後的《反跳槽法令》猶如久旱逢甘露,全體國會議員一直通過。

雖然如此,部長旺祖乃迪表示,任何作跳槽舉動的議員,若沒退黨或因此遭黨開除,《反跳槽法令》並沒有規定該議員必須懸空議席。

輿論認為這個漏洞必須予以填補。部長在議會也表示,若要填補漏洞,則取決於各政黨是否要修改黨章,以此終止相關議員的黨籍。

除了行動黨以外,希盟另一個成員黨誠信黨也已經在更早之前修改黨章,規定相關議員的黨籍將會自動予以終止。黨籍遭終止與遭黨開除是兩回事。在反跳槽法令之外,任何議員的黨籍一旦遭終止,則其議席將予以懸空,同時必須進行補選。

有者認為這樣會扼殺民主空間和言論自由,可是大家不要忘記《聯邦憲法》雖然闡明所有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是也指出言論自由也可以通過法令予以約束。

再者,即使某議員因退黨、跳槽或黨籍遭終止而被迫懸空議席,有關議員還是可以參與補選,重新獲得選民委託。即時他和原屬政黨有任何分歧,他可在補選期間予以澄清,選民自然會有所判斷。

至於什麼才是違反黨的決定?這可從過去的案例來探討。以行動黨來說,自2018年更換政府以來,行動黨所面對的許多爭議性課題相當多。在我的記憶之中,黨中央不曾明文規定針對這些議題發出“黨意”或黨指示。

許多議員都能夠在公開場合,甚至是在社交媒體或文告的方式發表本身的看法。在喜來登政變之前,許多黨員、議員和領袖公開批評老馬的言論,行動黨也沒有公開發出指示要求國會議員在議會作任何表態。換句話說,黨中央並非三不五時都會頒布指示告訴議員們要怎麼做。

比較顯著的例子就在2021年希盟和行動黨在最後一分鐘選擇支持當時首相慕尤丁政府提呈的財政預算案,當時所有議員都已經坐在會議廳裡面,黨秘書長不可能在那個時候發出發出通知信給每一個議員,因此所有希盟國會議員只有看安華,到底他是站起來還是坐下來,最後硬著頭皮支持預算案。

在我的記憶之中,黨中央比較常發出的是封口令,目的是指示大家暫時不針對某些課題公開對外發言。雖然這是非常手段,但一般也不涉及行動黨國州議員在議會裡面的表決。

例如在2010年,雪州行動黨爆發支持信風波引起輿論紛飛。黨紀律委員會必須釐清事實,當時的黨主席已故卡巴星眼看事態嚴重,因此決定發出禁口令,暫時禁止黨員和領袖對外發言,不讓有心人炒作。這個動作有止血的作用。

因此,我從客觀事實得出主觀結論,不認為此次修改黨章有違民主精神。希望持不同意見的黨同志能夠拿出一些事實,把道理說清楚。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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