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1, 2024

奧運金牌誠可貴,體育精神價更高

        體育本應團結各族人民。這是雪州蘇丹殿下在不久之前所發的一則文告裏面的重要精句。

        可惜的是,聽懂這句話的人不多。能夠聽懂再把它運用在體育項目管理的更是少之又少。最近我發現的幾個體育界的怪像,值得當權者留意。

        一、體育項目種族化

        足球是許多馬來西亞同胞喜愛的項目,可是許多華裔偏愛羽球、籃球或乒乓。華裔社會對足球熱誠似乎不怎麽起勁。

        許多土著對籃球的刻板印象就是這是華人的運動項目。雖然他們想嘗試籃球,但是他們的花園住宅區一般沒有籃球場。

        我建議地方政府日後在規劃公共土地用途上面,應該考慮建設不同類別的球場,讓各族居民通過不同球類運動建立更良好的關係。

        最近有一個州政府以衣著爲由禁止穆斯林參與體操項目。這不符合體育精神,也嚴重違反《聯邦憲法》第八條紋——平等權利。

        《聯邦憲法》第九附表(Ninth Schedule)第三列表(List III)第(9C)條清楚表明:體育和文化歸屬聯邦政府和各州州政府共同管理的事務。因此,如有個別州政府要制定這樣的體育政策,理應依據聯邦憲法和聯邦政府取得共識。

        二、體育成爲分裂人民的工具。

        體育也成爲國與國之間的競賽,只要在公平競爭的原則之下,輸贏乃兵家常事,無需太過在意,更不要因爲輸贏而導致雙方支持者大打出手,或者是在網絡上互相辱駡。

        可是,最近許多體育迷已經迷失自我,成爲煽動情緒的工具,甚至成爲公衆人士用來出風頭的工具。

        例如,青體部長和其他國家的健兒合照,何錯之有?難道我們也要阻止對方體育迷和我方健兒合照嗎?

        再來,有體育迷因爲某個國家的運動不小心弄倒另一個國家的健兒,結果成群結隊的體育迷在相關健兒的面子書互相痛駡。這有必要嗎?

        再來,有一些體育項目的領導借體育活動出風頭,嘲諷他人。這些人位高權重,仗勢欺人,難道政府真的束手無策,眼巴巴看著這些人在網絡胡言亂語?

        三、體育讓人民更加健康?

        體育除了要促進國民團結,也必須成爲一股風氣,讓各族人民通過體育讓自己和社區變得更加健康。試想想,運動員本來的身體就是要健康强壯,怎麽他們的身體卻因爲過度訓練而變得比常人更弱,甚至平均壽命比常人更短?

        就此,體育界除了嚴厲禁止運動員爲了贏取獎牌吃禁藥之外,也必須避免運動員因過度訓練而受傷,甚至失去性命。不久前有一位羽毛球球員突然在運動場上倒斃。裁判要等上數十秒之後才招攬救傷隊進場施援,但是該運動員已經回天乏術。讓人感到無限唏噓。

        我國脚踏車名將阿兹祖在奧運無法贏取任何獎牌。卅六嵗的他已經答應家人這是他最後一次的奧運,他在兩年前曾經爲了心臟動手術,目前還在掙扎是否要繼續還是退役。

        沒有東西比他的性命更值錢,我希望阿兹祖能夠擁有健康的體魄,延續生命為我國訓練更多的脚踏車年輕好手。

        以上所寫的還不包括體育界發生的貪污濫權和舞弊事件。我希望有關方面在能力和法律所及範圍之内,儘快扭轉以上怪像。奧運金牌雖可貴,體育精神價更高。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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