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09, 2005

有选择、有保障-谈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关于地方政府的办事效率,相信许多读者都已经一一领教过。说实在的,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并非是确保民生问题能够获得100%解决的仙丹灵药,因为地方政府的行政依然受制于整个中央政府的公务员系统。这个是显示层面的问题,也是一个不容我们否定的现实。

然而,如果大马人民持续忘记地方政府的选举,那么这将会是大马政治步入倒退的重要启示。在现实上,地方政府的效率依然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官僚制度的限制。然而在同一时间里,地方政府也必须存在着人民和纳税人的声音,地方政府才能名正言顺地自称为「政府」。这就是在价值层面上所看到的另一面。而这个价值层面的认同不能因为现实层面的论述而站不住脚。这就好像我们不能因为地方政府的官员摆出官僚态度而否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重要意义,当然,我们也不能天真的以为出现民选的地方议员以后,地方上的民生问题就能一一解决。然而,民选地方议员的关键在于它提供一个管道让人民以自己的意愿选出,并籍此通过代议士监督政府。

迄今,大马在全国各地拥有大约144个地方议会。这些地方政府的层次包括市政局、市政厅、市议会以及县议会。每一年,每一个地方议会都会向居住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征收门牌税以及各式各样的大小税务,与此同时,这些议会都有他们本身的官员,他们负责管理和维修道路、花园,以及为居民提供应有的便利和服务,例如设置图书馆等等。

虽然这些地方政府属于民事机构而不是以盈利为本的商业机构,但是如果我们仅仅从地方政府每年所获得的税收和开销来作为判断标准,地方议会选举的重要性便轻易地显现出来。每年全国144各地方政府向全大马人民收集将近120亿令吉的税务,开销总额却达到132亿令吉。这些「亿亿」声的数据如果与一般上市公司每年所赚取的盈利和开销来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地方政府其实与一般的上市公司并没有什么两样。既然任何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提呈详细的财务报告予每一位股东,那么作为纳税人和股东的大众,是否也有权力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与财政事务呢?

这里其实又触及「人民才是老板」的概念,而其却又与孙中山先生所提倡的「天下为公,还政予民」的概念恰有相似,甚至是一样的意义。「人民才是老板」让人想起刚结束不久的报税日大限-4月30日。虽然这项报税是呈报个人过去一年以来所应缴付予中央政府的所得税,但是谁知道中央政府每年拨出3亿至4亿令吉的拨款予地方政府作为紧急拨款,因为部分地方政府没有能力支付其员工或承包商的薪酬与欠款。如此以来,这岂不是表示人民其实是付还双重税务予地方政府?

当我们大谈肃贪透明度施政的同时,我们更不能忽略要落实高透明度和良好施政的大方向,我们就必须拥有完善的民主建,而这又必须从最小的层面做起。民主制度可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当然,这必须回到另外一个问题,即违背民意、强权支配的行政机构是否就是最有效率的办事方法),但是如果小学生能够自由选出他们的班长,为何成人世界的市议员却也不能通过票箱选出来?这个问题其实不容易回答,而且也不用刻意回答,因为只要拥有选择权,人们生活才能得到最起码的保障。其背后的逻辑就是那么的单纯和简单。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其实就是让你有更多的选择。

刘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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