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6, 2005

博大以七宗罪再控一学生

以下新闻乃从《独立新闻在线》转载过来。看来我们必须严厉看待校园内违反人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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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以七宗罪再控一学生
《独立新闻在线》记者林宏祥 2005年10月26日 11时32分

博特拉大学又提控另一名学生,传召一名电脑与通讯工程系二年级学生黄思敏出席11月10日召开的听证会。

博大在信函中列出黄思敏的七大罪状,其中包括在9月21日前往国会呈交备忘录、分别在9月26日的校园选举提名日及9月29日的投票日杯葛校园选举、在9月26日至29日期间参与筹款活动、10月7日抬棺游行呈交备忘录给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在10月7日游行时出现在ntv7镜头,以及曾经出席法庭声援七名因参与反对《内安法令》集会而遭校方开除的学生。

黄思敏是在今天上午十时陪同农业系二年级生黎祖万奥斯曼(Ridhuan bin Othman)前往学生事务处出席听证会时接获此信。黎祖万奥斯曼向校方呈交抗议书,不满校方对本身的三项控状。

黎祖万面对的三项控状包括:9月21日前往国会呈交备忘录、9月29日投票日当天煽动学生杯葛校园选举,以及参与10月7日抬棺游行呈交备忘录给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活动。校方指他触犯了博特拉大学校规,而校规条文源自《1971年大专法令》。

周一(10月24日)上午,外语系(中文)第二年生林仕妆也受传召出席听证会,她面对两项控状,包括 在9月29日投票日当天煽动学生杯葛校园选举以及参与10月7日抬棺游行呈交备忘录给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活动。

林仕壮要求由律师、监护人及记录员陪同她出席听证会,唯学生事务处拒绝此要求。林仕壮进一步追问,学生事务处回应:“这是博大的风格!”无论如何,校方同意林仕壮延后听证会的要求,却将日期改在11月10日。据《独立新闻在线》读者miu miu透露,11月10日是博大考试期。

由此看来,不排除校方以此计分散学生注意力,减少当天前来聚集声援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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