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人期盼下,新一屆的國會下議院會議終於順利在星期一召開了。開會的第一個議程就是遴選新一屆議會的正副議長。新任馬來西亞奉行英國西敏斯特議會民主制度,因此下議院議長在職權上的重要性本來不遜於行政單位。
就在上週,聯邦政府就宣布委任歷史上第一位來自東馬沙巴州的聯邦法院法官為聯邦首席大法官,再創希盟上台以來另一項“第一個”的記錄。
馬哈迪1.0是議會大權旁落,行政獨攬大權的時代。經過509政治海嘯,馬哈迪2.0領導的希盟政府除了在行政體系上推陳出席,其在司法和立法這另外兩大權予以改革。
在2013年,希盟的前身民聯也曾經推動議長選舉。當時民聯提名前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卡迪蘇萊曼為下議院議長候選人。安華當時表示,議長一職須由獨立、無黨派立場且有能力資格任職的人任命。雖然國陣候選人班迪卡已經辭掉黨職,只保留普通巫統黨員籍,但是後來所發生的事情證明班迪卡並非是一名真正超越黨派的議長。
議長是否可以保留政黨黨員籍?在英國,每一位出任下議院議長都依據傳統辭掉所屬政黨之黨員籍,以保證其能公正主持會議。然而,在另一部分的共和聯邦國家,大部分議長大多保留各自的黨員籍,惟不出任黨的任何高職或在議會外高調議政。
此外,我們還有上議院。有趣的是,上議院目前尚有多位前朝政府委任的上議員還未辭職。他們在來屆國會上議院會議有何動作?除了國會,馬來西亞各州(包括巫統執政的州屬)還有各自的州議會。到底這些州議會會否進行同樣的改革?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雪州州議會可算是國內議會改革的先驅。在過去十年,雪州州議會引領潮流,創下多個第一,即成立多個專司監督行政單位的專責委員會、延長議員的問答環節、提供津貼和福利給在野黨領袖,委任在野黨領袖成為公賬委員會主席、規定行政議員必須在特定時間之內提供書面答复給州議員等等。
接下來雪州州議會還是要扮演這方面的領頭羊。過去只有SELCAT委員會才能以公開聆訊進行聽證會,如今希盟更有必要讓各個專責委員會以同樣的方式進行聽證會,加強議會民主和提升施政透明。此外,專責委員會在召見證人供證方面也必須更加透明完善,以便聽證會能夠在最短的時間獲得最多的資訊,達到鞭策的效果。
這些改革的步驟快慢皆有,有的必須慢慢操刀,有的必須雷厲風行。不管如何,509以後的馬來西亞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巫統若有適應不來,以為右傾跑保守路線就能夠挽回昔日雄風,實乃飛蛾撲火。
劉永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