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希盟聯邦政府36名正副部長正式出爐,不管坊間對新的內閣陣容又如何評價,也不管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是否應該依據各政黨推薦名當向最高元首推薦正副部長職位,這個陣容已經是最後陣容,往後如有變數,或僅以委任上議員的方式出任副部長。由於副部長不是內閣成員,因此對行政團隊並不會造成任何變動。
可是為何坊間、政黨人士和媒體對行政團隊的整容如此關心?行政團隊一定就是要各政黨最頂尖的領袖或議員出任嗎?出現這種現象,不外是國陣在過去六十多年來長期讓行政權過度膨脹、長期抑制立法權作為監督行政權,以致馬來西亞的國州議會變成橡皮膠。
行動黨一名國會公章會的同僚就曾經跟我們投訴,他想要通過公章會拷問方式向1MDB獲取相關的資料,簡直難如登天。為何?你國會公章會在國陣之下,只不過是一個橡皮膠之中的橡皮膠而已,尊嚴何來?
其實,行政團隊雖然掌握行政資源,但是其合法性是來自立法權。行政團隊必須向立法權交代和負責。
新政府上任,行政必須要由賢能之輩帶領,以期能大刀闊斧、雷厲風行進行改革,但是立法團隊更不能等而閒置。立法團隊裡的議長、副議長、議會秘書、公賬委員會主席、監督各個部門和行政機構的議會專責委員會主席都是坊間、希盟各政黨和媒體必須關注和報導的事項。
例如,許多行政機構最近推行的新政和措施,其得與失、對於錯、正與反、時機可或否等等,其實在技術上必須經過議會專責委員會審理。
再舉例,副首相表示要研究禁止童婚,或是設立相關的標準,我們的國會是否有相關的議會專責委員會去拷問到底禁止童婚還需要什麼研究嗎?
例如,交通部要報銷車齡達到一定年數以上的汽車,這個決定是否是最佳的決定?還是陸路交通局還有別的方式可供參考?
例如,勞工部研究禁止外勞(外籍人士)掌廚。這是否有以偏概全之嫌?難道我們也要禁止法國名廚來馬烹煮法式料理?
這就是我在數週前在本欄針對《議會專責委員會》所要帶出來的重點——施政力度和成效必須依靠議會制衡與監督。要承載這項重擔,國會和各州州議會都必須對現有的體制架構進行大整頓。
我高興的不僅是內閣名單終於完全出爐,而是首相還宣布把九個原屬首相署管轄的機構,轉由向國會負責。這些機構包括人權委員會、選委會、反貪會、總稽查署、公共服務委員會、教育服務委員會、司法委任委員會及檢察署。這些都是舉足輕重的委員會。
沒當上正副部長的議員們,看來你們眼前的工作還不輕呢!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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