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直轄區特赦局的決定引起兩方不同的不滿。一方面是傳統希盟支持者的不滿,他們認為特赦局不應特赦或減輕納吉的刑罰。即便是減輕刑罰,特赦局至少也應該給予交代。
另一方面就是來自巫統的不滿,尤其是納吉支持者的憤怒。他們以為納吉會獲得全面特赦,可是事與願違。納吉最終還是要呆在牢房裡,這令他們很不滿。
我的個人看法。我們首先必須從法律的角度來解讀這個決定。
大量案例和司法判決表明,在行使赦免權時,最高元首是不受特赦局的建議約束,意即最高元首可自行酌情行事。特赦局針對他們的決定也提供任何理由。實際上特赦局在憲法之下無須針對其任何決定提供任何理由。
必須指出的是,世界各國首長行駛特赦權並不是針對法院的裁決進行上訴。馬來西亞最高的法院就是聯邦法院,一旦聯邦法院作出決定,有關裁決就是最後的裁決,不能再上訴。換句話說,有關案件已經了解了(Res judicata)。上一個聯邦法院的裁決只能由下一個聯邦法院的判決來予以推翻或修改,這也僅限於法律詮釋,而不是個別案件中證據。
特赦局本身並不是法院。特赦局有權根據公共政策審理每一個特赦申請。特赦是國家首長行駛仁慈。
有論者認為特赦局必須針對本身的決定作解釋。至於其是否必須針對其每一個決定向大眾解釋?其解釋是否獲得廣大群眾接受,或者引起另一輪的社會輿論,甚至是撕裂社會?這點我們必須認真思考。
我的第二個看法就是從政治上解讀這個決定。
大家沒有留意國盟的反應似乎特別寧靜。目前的國盟內部毫無凝聚力,也不掌握任何議題的論述能力。對他們來說,納吉是雙刃劍。伊斯蘭黨在2018年之前和納吉走得很近,似乎要拉攏當時的巫統與依黨結盟合作,接巫統的力量壯大本身的實力。
可是考慮到巫統和納吉的貪腐案在馬來社會可能會引起許多負面情緒,依黨始終在這方面裹足不前。土團黨則面對議員紛紛轉而支持首相安華而分崩離析。現在冒出以訛特赦局減輕納吉刑罰的案件,老大慕尤丁曾經因此案在巫統與納吉交惡,如今噤若寒蟬。
難道他們在等待時機,待價而沽?
這個決定沒有人會高興,甚至團結政府裡也有人不滿這個決定,甚至相互抨擊。或許這樣的決定,就是正確的決定。特赦局做了這個決定,安華面對巫統也好交代。至於納吉和他在巫統的支持者,他們也得不到他們期許的東西。這也不在安華的權限之內。
剛上任的最高元首柔佛州蘇丹殿下會否允許納吉再一次的特赦要求,依我看不容易。畢竟這樣對剛卸任的最高元首彭亨州蘇丹殿下來說不是那麼好看。
既然特赦局已經決定,依我看就move on吧。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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