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自1965年以来便停止以选举的方式选出地方上的县市议员,反而却以各执政党推荐的名单来委任全马144个县市议会和市政厅的议员。
这些县市议员及不是选民投过选票选出来的议员,由于他们是通过各自政党上层‘委任’,因此他们的负责任对象不再是地方上的人民,而是各自政党的上层领导。
这大大削弱地方议员的代表性,也间接降低他们和人民的关系。除非这些议员能够自动自发与人民打成一片,了解草根人民的看法、关心民瘼,要不然大部分人民根本不敢对这些‘走后门’进入地方议会的议员由所期望。
因此,庄祷融绝对不能以‘讯息传达和发展拨款的不足’作为地方议会无法良好表现的理由。
事实是,在缺乏民选代议士的监督下,地方政府已沦为我国贪污温床之一。
雪州州务大臣基尔曾经表示建议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以委任专业人士为个别地区的市议员,以拥有多元背景的人士参与市政局。
他曾经说过:“州政府希望可以在国会中进行有关修改及在州层次落实。州政府也建议关闭式的地方当局服务可以改变成像其他民事服务部门那般的共同使用者服务。”
明显的,基尔当了6年州务大臣後,仍不知根本就不必国会进行修改。这是因为1976年地方政府法今早就明文规定委任专业人士为市议员。
该法令的第 10条款就阐明“地方当局的议员应委任自地方当局辖区内的普通居民及在州当局眼中,拥有地方政府事务的广泛经验,或在任何专业、商业或工业上具成卓越成就,或能够代表地方当局辖区内社群的利益。”
然而,过去30年里,地方政府法令沦为国阵成员党的垃圾桶,收容那些只顾私利,而不把纳税人利益放在眼里的政客,以至连我国首个“先进州”的州务大臣,当了一州政府首长6年之後,也搞不清有关法律条款!
问题现在已经严重到连诸如庄祷融等辈的州行政议员也无法分辨地方政府弊病的根源,反之以‘讯息传达和发展拨款的不足’作为推堂之词。
基尔和庄祷融的谈话完全符合了敦马哈迪的国内“半桶水”部长及州务大臣的形容。
这给人带来的教训是,过去的地方政府议员委任制已彻低的失败,而成为滥权与贪污的温床。
因此,目前是恢复我国人民“第3张选票”权的时候,以恢复民选制来恢复责任感、问责、透明度、廉正及良好地方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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