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中國海不太平靜。大陸外交部週三(2月19日)表示,大陸反對越南在南中國海柏礁(Barque Canada Reef)進行填海活動。
其實,南中國海的領土爭端自十年前就一直惡化。上訴爭議也只不過是之前許多爭議的延續。
根據網絡信息,柏礁位於南沙群島,雖然自1980年代以來一直被越南佔領,但許多國家都宣稱對該礁擁有主權。這包括大陸、中華民國台灣、馬來西亞和菲律賓。
幾乎同一個時候,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通過社交媒體在2月18日表示當天上午7時左右解放軍海軍直升機向菲律賓漁業與水產資源局飛機做危險飛行動作,威脅飛行員和乘客的安全。
針對上訴兩起事件,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自然予以反駁和斥責。
東盟國家之中,菲律賓是當今與大陸針對領土糾紛表現最為激烈和突出的成員國。雖然另一個成員國越南在上世紀70年代末曾與解放軍交戰,但是越南最近選擇低調處理與大陸在南中國海各島礁的領土糾紛。
馬來西亞和越南採取的手法幾乎一樣。過去一年也曾經發生大陸的軍機船艦開入或靠近馬來西亞控制的曾姆安沙島礁,但是馬來西亞選擇通過外交部低調處理。
馬來西亞在南中國海所擁有的油田和氣田,佔國內生產總值的約20巴仙。大陸所提到的“九段線”,其實距離砂朥越民都魯的曾母暗沙只有大約90公里的距離。
若“九段線”成立,馬來西亞皇家海軍可以迂迴的戰略範圍將被擠壓、砂州漁民無法駛入200海裡的專屬經濟特區捕魚、來往東西馬兩地甚至是砂州海岸線各港口的船運物流都會自動“闖進九段線”之內。馬來西亞怎麼可能會承認大陸的“九段線”?就算會,砂州政府也不肯。
菲律賓曾經在2016年通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UNCLOS)設立南海仲裁庭來調解和大陸的領土領土糾紛。南海仲裁案最後裁決大陸的擴張性主張無效,可惜的是,大陸身為簽約國之一不接受和不承認這項裁決。
我的主張是UNCLOS其實已經是規範各國行為的最佳途徑,尤其是簽署國。該國際法清楚闡明專屬經濟特區為國際海域,但是擁有該特區的國家可以執行法律確保船隻的安全行駛。
相對於UNCLOS,大陸比較希望該國和東盟諸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作為行事標準,可能因為《宣言》沒有美國的參與。
雖然常設仲裁法院提到該《宣言》僅是一項毫無約束力的政治宣言,但是《宣言》的第一段文字就開宗明義提到:“各方重申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其它公認的國際法原則作為處理國家間關系的基本準則。”
說到最後我們還是回到UNCLOS來解決問題。我在上文提到今年馬來西亞出任東盟輪值主席國不能交白卷。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標準就是到底馬來西亞是否能夠帶領東盟十國和大陸,根據UNCLOS和《宣言》的精神達致協議?
東盟諸國必須自強不息,建立底氣告訴中美兩國,切勿以財力和武力軟硬兼施威逼東盟就範。目前能夠在這些基礎上再達到更多的共識就是規定各國船隻在該區域自由航行時互相禀報,避免擦槍走火。
去年菲律賓國會通過《菲律賓海洋區域法》以及《菲律賓群島海洋航行法》。雖然針對的是大陸,但也影響馬來西亞和沙巴州的主權。因此馬來西亞國會也不能對此視而不見,必須適時向外交部施壓,確保行政單位採取一切可行的方案維護我國主權。針對這點,我希望國會能夠在這方面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讓各造明白和了解馬來西亞乃至整個東盟的立場。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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