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30, 2025

東盟須認真打擊跨境犯罪

        我在日前禮貌拜會雪州總警長拿督胡先。當我們聊到治安問題時,他告訴我最近電信詐騙和電商詐騙案件異常猖獗,每年遭捲走巨額款項。

        我當時還哀嘆地打趣說:“難怪現在沒有人要破門行劫了。”

        最近跨國犯罪集團來馬來西亞設立呼叫中心,針對祖籍國公民進行電信詐騙。如果他們遭馬來西亞警方逮捕,可是受害者全部是大陸民眾,馬來西亞警察該用哪一套法律來調查和起訴他們?

        在邊境相對開放的情況下,馬來西亞如何能夠有效阻赫外國人前來馬來西亞進行非法活動?

        同樣的,許多馬來西亞公民在高薪利誘下被人蛇集團帶到黑幫雲集的外國犯罪區域進行同樣的非法活動,欺詐本國公民。這該當何辦?

        以上問題足以顯示網騙已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新聞,而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課題。

        非華文媒體最近開始出現輿論,認為網騙案例暴增與馬中兩國決定相互免簽有關係。馬來西亞統計局(DOSM)的數據顯示自2023年,馬來西亞的網路犯罪案飆升35.5%,總數高達34,532宗。其中,電子商務詐騙高居榜首,占所有案件的33.2%。其次是電信詐騙(30%)、虛假投資(15.6%)、虛假貸款(12.3%)、電子金融犯罪(6.1%)和愛情詐騙(2.7%)。

        其實,馬來西亞對大陸遊客開放免簽證的同時,也對土耳其和印度兩國的遊客提供同樣的待遇,為何非中文媒體輿論認為只有大陸遊客是黑貓?難道因為涉案的幾乎全都是大陸人士?

        如果印度及土耳其遊客在旅馬期間並沒有涉及電信詐騙案件,這是否意味我們只需針對大陸遊客實行ETA或電子旅行證就解決問題?事情沒那麼簡單。

        我認為我國不應對大陸遊客存有偏見,反之必須比較各國遊客在旅馬期間涉及網騙的比例。如果數據顯示只有少數大陸遊客濫用免簽證,那麼實行ETA並不能根治問題。

        例如來自尼日利亞的學生未必涉及電信詐騙,但是他們也有可能涉及走私毒品或愛情詐騙。

        如果數據顯示在馬涉及電信詐騙的大陸人士比例最高,我們也必須留意巴仙率。 如一年有1000萬名大陸遊客入境馬來西亞,遭逮捕涉及電信欺詐有1000人,只佔0.01巴仙。如果一年有1萬名尼日利亞人入境我國,裡面有100人走私毒品或涉及愛情詐騙,比例是1巴仙。何者為高?

        跨境犯罪之電信詐騙和人口販賣是高科技罪案。實行ETA只是短期措施之一,政府需要做得其實更多。

        對內之一,馬來西亞必須提升查案效率。既然是高科技的犯罪活動,調查單位就必須配以更精良的儀器來杜絕這方面的行為。

        對內之二,修改過時的法令,確保調查單位能在最短時間之內逮捕、收集足夠證據以及控告相關人士。

        對外之一,由於這涉及各國法律的權限(Jurisdiction),因此馬來西亞必須領導東盟和中台日韓與其他鄰近的南亞國家加強合作,確保大家能夠迅速交換情報,或依據國際法制動相關的相互引渡條規把涉案者遣送回祖籍國受審。

        根據馬新社報導,我國人民每年被捲走540億令吉,佔我國GDP的3巴仙。如果政府再不出手干涉,恐怕未來我國人民要面對更大的損失。趁今年馬來西亞當東盟輪值主席國,現在該是我們出手解決問題了。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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