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2, 2025

我對氣球哥的看法

        最近一名來自彭亨州而連突的巫裔氣球小販在吉隆坡峇度律(現稱端姑阿都拉曼路)被指無牌營業,結果遭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扛上,最終因和執法人民發生集體衝突,被迫送院就醫。

        這事剛好發生在齋戒月末,因此毫無倖免地再一次遭有心人把它當作種族宗教議題炒作。

        團結政府要員趕緊出來滅火,希望這個議題不會讓馬來穆斯林同胞再次覺得遭人圍城的心態。

        另外,吉隆坡市政局也出來為自己人開解。一時之間,誰對誰錯?

        當地方政府和縣土地局的執法人員不是一件好差事,因為分分鐘會落得內外不是人。

        倘若依法行事,可能會得罪一些利益人士。如果對違規者網開一面,則面對眾人輿論紛飛,說執法不嚴,收取賄賂等等。

        怎麼辦?

        第一點:我個人認為現在是時候政府強制要求所有前線執法人員佩戴人體攝像機了。

        要不然到最後只能淪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有確實證據下,難道我們要聽路人甲乙丙丁的說辭來決定對錯?

        目前和公眾接觸最為頻密的執法人員就是地方政府、縣土地局、陸路交通局、警察和移民廳的執法人員。

        我記得好幾年前曾有部長建議將會強制該部門所有執法人員佩戴人體攝像機,以杜絕任何行賄或違反紀律的事情。

        後來不了了之,看來現在是時候落實這項建議了。我知道政府撥每年的預算有限,難道為了省這筆小錢,卻因為出現事故形象受損,何者為重?

        第二,為何還有小販還不知道如何向地方政府申請執照?

        當官者必須深入思考這個問題。從氣球哥被市政局和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發生集體衝突的視頻來看,氣球哥似乎在兜售氣球而已。他拿著氣球向路人兜售,似乎更像是一名流動小販,沒有固定攤位。這樣的小販,需要執照嗎?

        如果根據法律,看來氣球哥至少還是需要一個准證(Permit)。然而像氣球哥這樣向路人兜售氣球,可能只是他的副業而已。他會想到要付一筆費用申請一個定期的准證嗎?

這些問題,大不大,小不小。可是如果沒有處理好,最後變成公關災難。何苦呢?

        倘若如果有市議員居中協調,我相信這些問題不會變成這個地步。吉隆坡市政局與其他地方政府不同,因為吉隆坡市政局沒有本身的市議員,即便是官委市議員也沒有。

        安華領導的昌明大馬政府如果要進一步改革地方政府,首先可考慮讓吉隆坡市政局至少有自己的市議員。

一旦有市議員,即時是管委的市議員,不管上情下達還是下情上傳應該不成問題。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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