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9, 2025

耐心等待爆炸案調查報告出爐

        國油位於雪州布特拉高原的一條液化天然氣輸送管上周因發生泄漏爆炸引起大火,燒毀或燒壞百餘閒居所。

        目前可以斷定的是,事發地段屬國油運輸管保留地。有目擊證人在事發前看見承包商在該地段挖掘泥土。根據媒體報導,該承包商是附近店屋發展商所委任,主要在該地段安置排污管。同樣有報導指居民曾向地方政府投訴為何允許承包商在該敏感地段施工?

        首邦市市長拿督阿米魯向媒體確認收到來自居民的投訴,但是無法想起是在何時收到投訴。無論如何,他表示承包商是在獲得准證的情況下施工。

        對放火稍有常識的都知道,燃燒必須具備三大條件,也就是燃料、氧氣和高溫。這裡說的高溫,可以是點火機、靜電、雷電等等。要燃燒,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在這事件中,燃料就是天然氣,外加氧氣。剩下的問題就是,到底是什麼東西點燃天然氣?

        是激流之下外洩的天然氣和鋼鐵氣管摩擦產生靜電?

        是承包商的員工在現場點燃香煙?

        如果是,承包商的員工應該兇多吉少是。如果不是,是否有員工於前一天在不知情之下砸破氣管,導致天然氣慢慢洩漏形成氣團?

        該區當時是否發生閃電?還是有電光暴露在空氣之中?還是有人燃放煙花爆竹?

        如果發生洩氣,國油的中央控制中心一定發現該地段的氣管氣壓下降。國油當天早上是否發現這個現象?

        據說現場本來有一部承包商的挖土機,後來因火勢太大遭燒毀而陷入泥土裡面。目前有關方面在安排把該部挖土機挖掘上來。這部挖土機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我曾是一名在石化領域工作的化學工程師。石油化學領域對工業安全的標準和要求比其他工程領域還要高。發生這樣的爆炸事件,許多化工工程師一定有許多問號。因此,有關方面必須要全面,公開和透明地徹查事發原因。

        雖然刑事調查由警方主導,但是我認為還須兩大機構輔佐:一、馬來西亞工業衛生與安全局,和;二、馬來西亞工程師協會之下的石油化學工程技術小組。

        這兩者主要是從技術層面協助警方在最短的時間尋找重要的線索。倘若在這事件中有人違反《1994年工業衛生與安全法令》,監控管背後搜尋足夠和有份量的證據把涉案公司的董事或主管控上法庭。

        至於地方政府,我認為有關方面必須調查到底首邦市市議會如何批准該承包商在這個敏感地段施工?地方政府是否要求國油再三確認和審核該承包商的施工程序?地方政府是否有要求該承包商施行額外的防護措施?地方政府在收到居民的正式投訴後採取什麼措施解決問題?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權限和責任。

        我希望上訴的提問能夠協助居民、媒體以及調查單位釐清調查方向。我也希望大家耐心等候調查結束和報告出爐,畢竟行政當局必須在不受干擾下才能從容調查每一個細節。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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