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09, 2008

没表明身份·无理拘捕·直接扣留5小时——黄亚志喊冤

我今天为一名选民召开记者会。这位投诉者是黄亚志。黄先生投诉在去年圣诞节期间遭警方粗暴对待。

在2007年12月25日下午5点45分,黄亚志先生正在从八打灵再也SS3夜市场购物回家。当他开动汽车没多久之后,前面有一位行人闪过,黄先生当场立即把车子停下来。当他要下车看个究竟的时候,有一群人围殴他,过后后面有一位没有表明身份的马来男子从后面敲打他的头部。这名男子自称为一名警员。他在没有表明身份的情况下遭这名男子用手扣拘捕。

这名男子过后招徕一辆警车把黄先生载回去双溪威新村警察局,然后他亲自把黄先生的车子在驾回去同样的警察局。

当黄先生抵达双溪威警察局的时候,他发现身上的文件丢失了。这包括他的身份证、钱包、驾驶执照等等。警方便把他关进警察局的拘留所。警察当面没有向他录取口供,也没有向黄先生表明他为何会遭警方逮捕和扣留。

黄先生在大约5个小时之后才被释放。由于不忿警方如此粗暴无理地扣留他,他当场就向警察报案。报案书号码是:SG WAY/013679/07。

黄先生不满当局为何没有扣留他之前表明身份,以及告诉他为何他遭扣留的原因。除此以外,黄先生也不满当局在没有录取口供的情况下便不明不白地把他扣紧警察局拘留所。第三、黄亚志先生也不满警方在扣留他长达5个小时把其双手用手扣口上。

本人在接获黄先生的投诉之后于2007年12月30日致函双溪威警察局局长,要求局长解释此事。可惜的是,有关局长迄今还没有针对此事向我们做出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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