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0, 2008

兴权会与恐怖分子有联系——政府警方应出示证据

基于公共利益,警方应该公布兴权会和恐怖组织有关系的证据,要不然警方的指责只不过是空洞无物的指责

1月9日《当今大马》报道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在调查兴权会的活动时并致函数名被指资助该组织的人士,并传召他们前往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问话

《当今大马》的报道也指出:

“有关公函注明,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30N条文——资助恐怖活动的罪名,展开调查。

一旦罪名成立,如果有关恐怖活动导致他人死亡的话,犯罪者可以被判死刑,或监禁7年至30年及罚款。

根据警方调查官罗兹尼(Rozeni Ismail)签署的公函指出,“警方希望你能够提供关于赞助兴权会公司的口供”。

其中一名赞助人最近遭警方盘问时,被问及关于一个以“兴权会公司”(Hindraf Enterprise)名义,在兴业银行(RHB Bank)注册的户头事宜。

这名要求匿名的赞助人透露,警方向他盘问一些上述公司所触犯,却与恐怖主义无关的罪行。”
雪州行动党对警方的调查举动感到非常惊讶。

虽然全国总警长以及总检查署曾经一再向外发表谈话,指责兴权会与恐怖组织有关系,但是警方和总检察署一直无法办出证据证明兴权会和恐怖分子有关系。

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曾经向报界发表谈话,即他们指责兴权会和恐怖组织有联系的言论是因为曾经有人向警方报案职指责兴权会和恐怖分子有联系。

如果任何人士可以因为一则报案书来指责他人和恐怖分子有联系,那么如果有人向警察报案,指巫统马华和恐怖组织有联系,难道反对党能够以此来证明巫统马华和恐怖分子有联系吗?

显然这种说法不能成立。除此以外,国大党主席兼工程部长三美威鲁已经在印度向当地的媒体承认没有证据证明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与恐怖组织有联系

三美在钦奈告诉印度媒体说,大马政府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兴权会与淡米尔解放之虎或任何恐怖组统有联系。

以下是三美在NDTVG.com承认没有证据的问答录:

NDTV:你是否有任何证据支持你的政府指控,即兴权会与恐怖份子有联系?

三美:兴权会说,他们将向淡米尔解放之虎般斗争,像淡米尔解放之虎在斯里兰卡的战斗。这是威达姆迪说的。在他如此说后,我们进行调查,觉得他也许曾到那儿受训练。

NDTV:你有这方面的证据吗?

三美:没有。我们只是怀疑。

(http://www.ndtv.com/convergence/ndtv/story.aspx?id=NEWEN20080037517&ch=1/2/2008%206:04:00%20PM)
既然三美已经承认政府没有证据,为何警方还要刁难以现金支持印裔族群争取合法权益的活动?

我们一再呼吁警方,如果他们掌握证据证明兴权会和恐怖分子有关,那么他们应该把证据公布出来。他们不应该把这些证据假以国家秘密而不公布,因为这关系全马2千7百万同胞的性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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