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6, 2006

国立大专如何进行校园选举将反映高教部修改《大专法令》的立场

社青团对即将在下周举行的校园选举表示关注,并认为校方在进行校园选举所展现的态度将反映高教部在修改《大专法令》方面所采取的立场。

经过数年来各项课题的困扰,此次校园选举也是新上任高教部长的一个测验。高教部长是否能够公正、透明和开放地处理全国各国立大专的校园选举,将会对我国高教部的发展扮演中压迫的角色。

我们也认为,我国国立大专经过这数年来的风风雨雨,现在已经是时候让新上任的高教部部长拿督慕斯达法展现他的领导才能,而要做到这点的第一步就是允许大马人权委员会进入校园监督校园选举的进行和操作,而不是背其道而行,拒绝让委员会进入校园监督选举。

人权委员会委员西华苏巴马廉昨日表示,高教部长慕斯达法已拒绝大马人权委员会进入国立大专监督下周进行的校园选举。西华昨日下午在吉隆坡的委员会总部接受学生的投诉后向记者这么透露。他说,委员会在上个月与慕斯达法举行会议,之后也在本月1日与各国立大专的校长开会,但是两者都拒绝人委会进入各大专监督校园选举的要求。

高教部长应该了解,允许人权委员会进入校园观察校园选举并不能被无理及简单地诠释为亲学生阵线的胜利,反之这应被视为正常民主制度运作的常态。


须知道,大马人权委员会是国会通过成立的官方机构,目标是要在大马推广人权概念的认识和尊重。除非高教部长交待为何不允许人权委员会进入校园,否则我们将会在国会内外继续向高教部施压。

第二、高教部在来届校园选举应该恢复使用 2001年之前的选举条规。马大新青年协会昨日发表的文告指出刚公布的马大2006/07年校园选举条例,依然规定学生的投票地点设在各宿舍礼堂和学生活动中心。此举是要让校方更容易追踪学生的选票,也导致学生因担心受到秋后算帐,而改变他们的投票倾向。

此外,马大也继续沿用一些在上届校园选举中受到争议的条例,如候选人须自掏腰包印制政纲、候选人平均累积学分(CGPA)须高过3.0、不能通过媒体宣传、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副校长担任、禁止候选人公开结盟并提出共同竞选宣言、将竞选期限从以前的5天缩短至现在的两三天、设立电子投票与具有编号的选票、候选人必须通过演讲测验或面试等等。此外,在2001年以后,校方也惯常以恐吓的手段来威吓学生和候选人,意图制造白色恐怖。


2001年之前的校园选举条规相对于现在的条规来得简单,而且一向以来,这些简单的条规并没有带来严重的问题。

校园选举是一个让学生参与校园政治的重要平台。如果连这方面校方也无法让大专生自由发挥他们的才华,这对提升国内大专教育素质来说是一项重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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