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馬來西亞全職攝影師通過主持人小馬的《老闆不敢發的朋友圈“單元投稿表示,自從馬中兩國互免簽證開跑之後,許多大陸攝影師團隊直接飛來馬來西亞接單,主打299令吉『便宜、快速、出圖漂亮』配套,變相壓縮本地攝影師的競爭空間。
無獨有偶,拿督劉明接受BFM財今電台訪問也對大陸產品在無法出口至美國的情況之下會轉來馬來西亞傾銷,進一步打壓馬來西亞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最近醬油商公會也發表同樣的擔憂。中馬醬油廠商公會會長文兆良表示,馬來西亞目前有超過八萬家大陸人開設的餐飲業門市,後者採取一條龍的經營模式,即食材、調味料、廁紙等都是來自大陸,本地醬油業者並沒有因為市場擴大了而得利。
我有一位做裝修的朋友曾向我分享,他有一位長期客戶向他索取報價單,他按照要求提供報價。可是客戶遲遲沒有回應。沒想到他幾天后經過客戶的店面,發現裡面有三五位大陸工人在現場開工。經查詢下發現他們以遊客身份訪馬,借免簽證方便進來十多天。竣工後領工資就回國,無須繳付任何賦稅或所得稅。
馬來西亞當初不僅提供大陸遊客免簽證的方便,同時也給印度和土耳其的遊客同樣的方便,為何我們沒有聽過印度或土耳其的廉價勞工湧入大馬?為何我們沒有聽說印度和土耳其的廉價商品湧入馬來西亞消費市場,擠壓馬來西亞中小企業和零售業的生存空間?
這點值得我們思考。
我不是保護主義者。我認為既然馬來西亞是一個市場經濟體,也是世貿組織和CPTTP成員國,馬來西亞有義務遵循這些國際貿易條約和組織所製定的遊戲規則。
但是如果有人違反遊戲規則,甚至進一步直接影響我國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政府絕對不能坐視不理。政府必須思考的是:如何能在沒有抵觸遊戲規則協助中小企業,如何解決外勞湧入我國搶灘?
我曾經提到,ETA或許可以解決外國人入境大馬進行刑事活動,但是ETA更有效的就是阻止外國人士進入我國非法就業。
此外,我們也不能忽略修改《2010年競爭法令》。確保馬來西亞廠商若非法僱用外勞或外籍承包商,也會面對法令製裁。
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其實已經通過媒體監督制止國內所有違反競爭法的商業活動,那麼他們也必須監督在社交媒體氾濫成災的廣告。例如針對上面的這位攝影師的情況,有關攝影師何不向MyCC舉報這些違反公平競爭的商業活動?
最近巴生皇城市政廳端出新政,自2025年6月1日起禁止所有地方政府管轄下的公共巴剎餐飲小販聘用外勞或獲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擔任小販助手,也就是所謂的『勞闆』。即便是本地員工也必須向地方政府登記。
我認為這是其中一項地方政府可以實行的方案。雖然外籍勞工離鄉背井來馬,甚至願意工作更長的時間,可是本地勞工除了工作,也必須兼顧家裡的大小事,根本沒有辦法像外勞一樣從早做到晚。因此政府的政策必須盡可能公平對待本地和外籍勞工。
這些政策離不開有效執法。因此我認為現在是時候努力推廣數碼身份(DigitalID)的運用,使用人臉識別來辨別所有的外籍員工和入境我國的遊客。 移民廳的數據必須公開和其他執法單位分享,確保所有執法單位能夠有效地取締違規的外籍人士。
馬來西亞自2024年就已經針對從海外網購的低價值商品,即低於五百令吉的商品徵收10吧仙的銷售稅。我認為這還不夠。貿消部可以考慮加強馬來西亞的商標法,規定所有在大馬上架的商品必須展示國貨百分比據多少吧仙。
例如某商品的生產成本是100元,裡面的零部件可以來自世界許多國家。身為馬來西亞消費者,我有興趣知道在這100令吉裡面,生產商到底花了多少錢來購買來自馬來西亞原料、零件或服務?
我們不祈求全部商品都是國貨,但是如果有關商品一般以上的生產成本都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再對比同樣性質的商品,但是沒有辦法確認到底馬來西亞的部分佔據多少吧仙,那麼身為消費者可以自己選擇到底要購買哪一件商品?
到底政府還可以做些什麼?大家一起討論吧。
劉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