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華民國台灣發生毒油案件,事關台灣著名食油供應商——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被發現時已有2600公噸的超標食油流入市場。
苯駢芘也是有機物質在高溫處理後因不完全燃燒所產生。我們常說,燒烤食物如Barbeque、沙爹或瓦煲雞飯裡面的飯焦不宜多吃,因為會致癌。其實更正確的說法是,由於食物都是有機物質,在高溫燒烤下會出現不完整燃燒的情況而產生苯駢芘。苯駢芘進入人體后會對人體細胞造成基因變化,導致癌症。
由於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經把苯駢芘列為致癌物,因此各國議會所通過的《食品法》或《食品安全法》都有嚴格的殘留限量。中華民國台灣使用和歐盟一樣的標準,即每公斤食油不能超過2.0微克的BaP。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每公斤10微克。
這起事件不禁讓人想起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回鍋油(在大陸稱“地溝油”)事件。在該國於2000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後,大陸媒體相對自由,出現零星報導餐飲業涉嫌重新回收回鍋油的現象,但是當時執法主要局限於區域性的小作坊。
在2010年,武漢工業學院教授何東平公開透露,該國每年可能有高達300萬噸回鍋油流回餐桌,相當於全國食用油消費量的近十分之一,因此震驚社會。翌年,該國公安部部署行動成功打破回鍋油黑心產業鏈,甚至查獲利用劣質屠宰場廢棄動物油脂製造黑心食油的案例。
大陸和台灣的經驗應該可以很好的提醒馬來西亞棕油業者,必須時刻加强和提升食物安全意識。令人震驚的是,由於台灣當局加強檢測,在邊境檢驗發現部分從馬來西亞進口的棕油含有超標致癌物PAHs(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中文稱“多環芳香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