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4, 2025

當都市化越來越靠近綠肺和農業地……

        最近打開雪隆版,讀者們一定會發現最近這個月似乎有許多居民簽名不贊成某某發展商發展某某綠肺的新聞。許多居民通過居民協會和國州議員自發組織簽名運動維護社區裡面的綠肺,也有居民參與地方政府的聽證會,要求地方政府順從民意不批准任何形式的商業發展。比較激烈的就是居民們組織抗議活動,拉布條反對開發森裡地建道路。

        對州政府來說,這是相當尷尬的。這是因為州政府、國州議員們也和居民一樣,希望能夠保留原來的綠肺,可是這片土地其實不屬於州政府,而是私人擁有的土地。

        既然是私人土地,這表示州政府已經發出一紙地契給地主。根據《國家土地法典》第340條紋,地主有權行使他在這片土地的權利,包括申請進行任何形式的發展項目,前提是這片土地並不是通過欺詐或非法的方式得來。

        我留意到一些居民提到瓜拉冷岳北區森林保留地的事件。剛好這事件發生在我當任萬津區州議員的時代。

        當時州政府雖然已經把該森林保留地撤銷,但是當時我和其他希盟州議員與居民的強大反對和監督下,州政府最終並沒有發地契給任何公司,因此成功把有關土地再次憲報公佈為森林保留地。

        可是我們不能因此沾沾自喜,因都市化的發展速度已經逐漸開拓到城市邊緣的綠肺,連用以種植糧食的農業地面城市發展壓力。

        如果我們的都市一直往郊外擴張,不難想像十年後的雪蘭莪將不會有任何綠肺或糧食耕種土地。因此,都市更新是唯一的出路。大家會發發現一個非常弔詭的現象:當全部人都搬去市郊居住,城市中心卻面對社區老化、房屋破舊的窘境。原因是市中心的樓市價格昂貴,年輕家庭買不起也租不下。

        有鑑於此,我們真的需要推動都市更新,讓舊社區重現活力,無疑的,我們必須提高都更地區的容積率,讓更多的年輕市民呢鋼構重回市中心定居。

        要不然,這樣將導致許多城市服務無法負荷市民的需求。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公共交通。一旦人民分散居住,公共交通就無法滲透和服務市郊邊緣,最終每人被迫開車,再來就是收費大道四處林立,可是市中心的華小和政府診療所卻出現人數下降的尷尬局面。這個惡性循環在吉隆坡和八打靈再也發生。

        回到這些綠肺土地。不管這些土地是不是森林地,這些土地大多都有地契。政府不可能一直拒絕地主申請的發展,人民也不可能年復一年地填寫反對表格。

        將心比心,如果您是地主,這是我用血汗錢買來的土地。最終卻因為居民反對而無法進行發展,我該怎麼辦?地主最終選擇起訴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一旦他們敗訴,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就必須賠償。賠償金誰給?最終還是由納稅人買單。政府每賠償一塊錢,表示政府用來支付發展或行政開銷就會少一塊錢。如此雙重損失,吃虧的還是人民。

        根據州議會的問答記錄,州政府曾經多次因為違反土地條例遭地主起訴。賠償金額一般以百萬起跳。累計數目可說相當可觀。

        我在2018年到2023年期間出任雪蘭莪州議會土地局專責委員會主席時發現,州政府把一塊已經把一片森林地發給某一家公司,然後卻把這片土地憲報公佈為森林保留地,導致這家公司無法開發這片土地,因此對薄公堂。最後的結果是州政府敗訴,必須賠償。

        我在2013年到2018年出任州議會官聯公司專責委員會成員時發現另外一個案件。某州政府子公司和一家發展商簽署聯營協議。州政府過後認為這個協議對州政府不公平,因此單方面取消合約,再下令地方政府不批准這家發展商在這片土地的所有發展規劃申請。結果發展商起訴州政府,最終結果州政府敗訴,除了賠償發展商損失之外,還要承擔對方的堂費。

        州政府必須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不可能一直當消防員滅火,而是想辦法避免下一次的火患。如果我們一心只想當消防員,上面的情景注定再發生。歷史如果一直重演,人民會問:難道你過去支付的賠償金(學費)是白給了嗎?

        州政府必須認真考慮所有的解決方案。都市更新是解決問題的間接方案,直接方案就是州政府拿錢徵用土地,保護和維持土地原來的面貌。這個做法會嚴重影響州政府的財政支持,因為涉及的金額非常高。州政府必須平衡利害關係。

        此外,州政府必須以個別案例來處理,首先必須針對相關土地的市價進行客觀評估,然後嘗試和居民溝通,或許可以讓居民以眾籌的方式減輕州政府財務負擔。州政府可以和地主商量,看如何能夠達到雙贏的局面。

        此外,州政府也可以尋求聯邦政府的協助,通過各類森林碳夥伴關係基金(FCPF)或馬來西亞森林基金來申請撥款協助保護這些綠肺。總而言之,我們必須跳出現有的框框,絞盡腦汁解決問題。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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