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首相日前促请国内电讯公司重新检讨向预付卡用户征收征收6%服务税的决定以避免加重人民的负担的谈话感到莫名其妙。此外,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莱士雅订表示电讯公司今日同意暂时搁置这项征税计划也是治标不治本。
首先,联邦政府是在1975年在国会立法通过服务税法令。在这项法令之下,全马各地除了纳闽岛、浮罗交怡以及联合发展区域都必须针对特定的领域所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征收服务税。该法令也有一系列的附表阐明哪一种货物或服务必须征收服务税。
在该法令之下,通讯公司必须针对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一律征收服务税。联邦政府已经制定我国的服务税为6巴仙,因此根据有关法令,国内各电讯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包括预付流动电话启动配套或加额固本都必须征收6巴仙的服务税。
人民必须了解征收服务税的意义。当厂家在生产某一产品或提供某一服务以致在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之中也提供服务,那么消费人则必须支付服务税。这种税务一般施加在高档产品或服务。
如今几乎每一名国民都使用流动手提电话,尤其是中下阶层的人民一般都是预付电话的使用者,因此,如果电讯公司向预付电话使用者征收服务税,这已经违反征收服务税的精神,因为有关税务应该只施加在高档消费者。
在过去,通讯公司自1998年迄今已经偿还60亿令吉的服务税给联邦政府。我们无从知道当中有多少巴仙是预付电话的服务税,可是其数目应该是相当可观的数字。
我相信电讯公司是无法继续吸纳这部分成本的情况之下,才无奈地转向消费者开刀。其祸根就是联邦政府宣布把所征收的服务税从5巴仙提高至6巴仙。我也怀疑,通讯公司可能担心联邦政府日后可能再把服务税提高,所以才选择提早向预付流动电话使用者宣布征收服务税,以免到了水涨船高的时候才来征收面对更激烈的反弹。
我认为联邦政府在这个通货膨胀日益高涨的年代,还要强硬提高政府税收的做法,无疑是让人民在这么艰难的日子里百上加斤。如果以纳吉为首的中央政府真的有诚意解决问题,就应该在即将公布的明年财政预算案上废除有关的政府税收,而不是将有关税收强硬的加在业者或是消费者身上。
更重要的是,纳吉应该修改1975年服务税法令,免除许多已经普及化产品和服务的服务税,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加强马来西亚商家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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