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2, 2026

國會也應該調查阿佔峇基


        乙巳年歲末臘月,筆者在此向所有讀者和支持者拜一個早年。期望大家在即將來臨的丙午馬年幸福快樂,健康喜樂。

        雖然正值歲末,但是政壇一點也不平靜。反貪污委員會主席阿佔峇基最近被外國媒體《彭博社》揭發在就任該職位時超額擁有上市公市股票,違反公務員擁有上市公司股票守則。

        阿佔峇基曾經在2021年尾被指超額擁有上市公司股份。當時他澄清這是他的弟弟利用他的名字所購買的股份。他也表示這些股票已經全部拋售了。

        這一次,阿佔峇基也表示他已經把所有股票拋售,甚至因為這樣而蒙受虧損。

        根據聯邦政府2024年發布的一份通告,在《1993年公務員行為規範》下,公務員可以購買在馬來西亞註冊公司的股票,前提是持股比例不能超過實收資本(Paid-up capital)的5%,或者總值不超過10萬令吉市價的股票,較低者準。

        這家名為Velocity Capital Partner Berhad的上市公司於2025年2月3日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提交的年度申報文件顯示,阿佔峇基當時持有該公司1770萬股股份,價值近80萬令吉。

        既然Velocity Capital是去年的事情,可以勉強算了。怎知網媒《當今大馬》在2月11號報導,根據一份來自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誌期2026年1月13日的搜查,阿佔峇基竟然又在一家名為Awanbiru Teknologi Berhad的上市公司擁有452萬股份,站總比大約1.08%。

        《當今大馬》也報導阿佔峇基的名字在2月11號上午九點還出現在搜尋報告上面,可是到了下午5點他的名字就已經不存才了。

        面對眾人的討伐,阿佔峇基或一些媒體引述消息提出以下報導,以作反駁:

        第一, 他所購買的股票是從公開市場購買的股票,不是實收資本(Paid-up capital)。根據網路定義,Paid-up Capital就是股東實際已經投入公司的資金,例如現金或資產等已經達到股份總金額。它反映了公司現實擁有的資本,而非僅是註冊時認定的「註冊資本」或「授權資本」。

        第二, 他已經在同一年,也就是為了止損而拋售這些股票,據稱蒙受40萬令吉的虧損。這意味著阿佔峇基沒有獲得好處,甚至還虧錢,現在的他什麼股份都沒有。

        第三, 阿佔峇基表示他有能力購買這些股票,乃是因為他累積了40多年公務員的薪資、花紅、退休金所得,並且一直把個人的財富通過HRMIS據實上報。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阿佔峇基已經發律師信給《彭博社》。另外,內閣決定成立特別工作小組來調查此案。

        撇開內閣的特別工作小組,我建議由士拉央區國會議員梁志堅律師所領導的國會下議院關於人權、選舉與體制改革的專責委員會傳召阿佔峇基來問話。

        此外該委員會也必須傳召以下人士來國會問話,

        一、聯邦政府政府首席秘書 —— 他是聯邦政府最高的公務員,主要回答關於公務員持股限額裡面的定義和條紋,也回答關於HRMIS裡面的操作細節。此外他也必須調查到底還有沒有公務員持有超過市值10萬令吉實收資本的股票?

        二、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SSM) —— 主要回答是否針對公務員持股進行特別、定期或額外監督或強制要求申報?

       三、 馬來西亞交易所(Bursa Malaysia)和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同樣針對公務員在交易所所進行的所有交易,是否會作特別、定期或額外監督或強制要求公務員申報?

        最後委員會必須提出建議與報告,要求政府加強對高級公務員持股管控。

        身為政府高級公務員,也是反貪污的最高執法者,阿佔峇基當然清楚了解,他必須比一張白紙還要白。政府已經明文規定公務員不能持有超過10萬令吉或比例不超過5%的實收資本股票,為何他無法遵守?

        阿佔峇基必須告訴大家,為何經歷2021年的事件,他還會再次捲入這樣的風波?難道他不知道避嫌嗎?一朝被蛇牙,十年怕井繩。難道阿佔峇基不明白這點嗎?

        如果他對股票市場有信心,也對股市走向蠻有心得,他應該考慮轉行當投資顧問。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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