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5, 2026

成熟處理宗教土地爭議


        最近有部分印裔穆斯林針對國內非法建設的興都教廟宇,要求政府加強執法,拆除這些非法廟宇或神翕。

        雖然大部分的道教、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膜拜場所都是合法存在,但是這個風波也不小心燃燒到華裔道教徒所膜拜的拿督公神翕。這些神翕嚴格來說雖不是神廟,但是祂們是地方上的華裔道教徒的信仰寄託。雖然一般設立在不顯眼的位置或角落,但是因為都是在公用土地,因此也成為執法單位的目標。

        在馬來西亞,宗教會成為一個異常敏感的議題,乃因為許多人都是以情緒來說法。誠然,我們必須學習以誠實和成熟的態度來面對和解決問題。

        由於馬來西亞是一個實行分權的國家,伊斯蘭教事務隸屬各州管轄權,由各州馬來統治者作為該州的伊斯蘭教首領,除檳城、馬六甲、沙巴和砂朥越以及聯邦直轄區。清真寺和祈禱所一般歸各州政府承建和管理。各州伊斯蘭教理事會和宗教局每年獲得州政府制度化撥款支付行政與發展開銷。

        這並不代表所有清真寺、祈禱所、宗教學校和穆斯林墓園已經完成憲報頒布。這裡面摻雜許多歷史因素,因為部分土地是個別穆斯林地主以伊斯蘭信託(wakaf)的方式交給州伊斯蘭教理事會來管理,依據地主的意願來興建清真寺、祈禱所、宗教學校或穆斯林墓園。

        雪州蘇丹在去年為州立法議會開幕時就發表御詞,要求雪州伊斯蘭宗教局關閉非法tahfiz學校,也就是專門研習和背誦可蘭經私塾。蘇丹殿下這樣的談話乃因為我國一直發生多宗涉及tahfiz學校的火患。

        最嚴重的一次便是發生在2017年,毗鄰雪州安邦的拿督克拉默的一所tahfiz學校,因沒有依據消防局的防火標準,導致火患燒死23名孩童。雪州政府隨後採取嚴厲行動關閉不符合規格的tahfiz學校,也曾因此遭國盟議員炒作。

        至於各州清真寺和祈禱所,雖有不同的《州伊斯蘭管理法令》來管理,但內容大同小異。在雪蘭莪州,時任依黨鵝嘜實地亞區州議員的哈斯布拉在2017年11月的州議會向州政府提問關於區內尚未憲報頒布為祈禱所的數目。

        答案:州行政議會曾經在2013年決定,即州內所有清真寺和祈禱所必須在《國家土地法典》第62條文之下憲報為公用機構(清真寺或祈禱所),管理單位是雪州伊斯蘭宗教局(JAIS),而負責維修的單位為雪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MAIS)。州政府也回答他,目前在他的選區有6間祈禱所提出申請,只有一家在2009年完成憲報頒布。

        這表示州內目前還有一些清真寺或祈禱所是尚未獲得《國家土地法典》第62條文之下憲報頒布為公用機構(清真寺或祈禱所)。去年,土團黨峇東加里區州議員穆哈海敏就提問目前全雪州有多少間清真寺、祈禱所、宗教學校和穆斯林墓園完成憲報頒布。官方答案:已經完成的1915間,尚在處理的519間。

        我當萬津區州議員時,萬津市區也有一所祈禱所建在一家私人公司的土地上面,雖然該公司並不反對祈禱所繼續座落在他們所擁有的土地,但是在土地擁有權尚未移交給MAIS的情況下,州政府還是不能完成該祈禱所的憲報頒布。

        寫到這裡,大家可以得到一個概況,似乎每一個宗教還有尚未解決的土地問題。如果要解決問題,如果有人以為可以通過執法或對薄公堂解決問題,這只會製造更多的對立和負面情緒,大家鬧得一發不可收拾,不歡而善,有用嗎?倒不如大家拋開各自宗教的情感枷鎖,努力協商精進?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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