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和香港发生地沟油风波,马来西亚执法当局应该引以为鉴,加强执法,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根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郭烈成地沟油卖给强冠公司、下游共有236家业者制成食品,其中14家已出口至大马等国。
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如卫生部和贸消部更是责无旁贷,必须立即从台湾当局获取更多资料,对有关进口食品进行化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其实,卫生部和贸消部必须定期突击检查国内各餐饮业者和小贩,以确保他们所使用的使用油符合当局所设下的标准。国内出现无良商家售卖不符合规格的食用油的确时有所闻。
马来西亚标准使用者协会在2011年12月曾经召开记者会,揭发19个品牌在全国杂货店和超级市场出售的1公斤包装食油相信都是再循环后重新包赚回到食用油市场。该协会当时揭发这些“廉价食油”经过化验之后,发现这19个品牌的廉价食用油都低于国际标准。(请参阅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21146)
该协会在2011年的揭发引发市场和消费者对“回锅油”或“地沟油”的恐慌。虽然当局随后进行检查,表示该食油符合安全标准,可是该协会过后点出政府部门的测验方式已经落伍,无量商家可以通过轻便的方式让本身生产的“廉价石油”轻易达标过关。(请参阅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296952?tid=901)
此外,如要有效杜绝不良商家收集回锅油重新包装成“廉价食油”,联邦政府必须立即检讨现有的法律,以杜绝餐饮业者走法律漏洞的机会。联邦政府必须修改《1983年食品法令》,授权部门监控和测量“极性化合物测试”(Total Polar Compound Test)。例如,在2011年被揭发的19个品牌食油之中,全部牌子食油的极性化合物(TPC)成分介于28.4巴仙之70.8巴仙之间,远远超过欧盟(25巴仙)的限制。这意味着这些食油曾经暴露在高温之下。
话虽如此,由于该法令并没有把“极性化合物测试”列入食油必须通关的测试之一。解释发现某餐饮业者或小贩使用回锅油,有关当局也无权指示公司展开回收行动。因此,修改该法令可谓不能再怠慢。
另外,卫生部和环境局必须配合地方政府和地方执法单位,加强执法,以确保餐饮业者不会把回锅油倒入沟渠,污染河流和水源。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强制餐饮业者和小贩提呈报告报道回锅油去向。倘若餐饮业者无法提呈报告或证据,即当局有理由相信有关餐饮业者把回锅油贩卖给进行不合法活动人士。
回锅油唯一的用途就是用以生产生物燃料。马来西亚目前市面上所使用的生物燃料是B5生物柴油(Biodiesel),即5巴仙的燃油是由棕油取代。虽然生物柴油能够有效降低碳排放量已经减轻燃油负担,但是毕竟棕油乃是马来西亚食油的主要来源,无形中消费者必须和引擎争夺食油来源。
部分回收商更是以回锅油作为生产家禽饲料的来源之一。这个做法也是非常危险,因为回锅油的毒素会通过家禽流入人类的食物链,间接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因此,目前最环保和最可行的回收方式就是以回锅油生产B100生物燃油,也就是100巴仙由回锅油生产的生物柴油。这项技术早在十年以前就已经研发成功,加上过去十年这方面的技术已经逐渐改良,B100早已经成为工商业者的燃油首选,尤其是无法购买和使用津贴柴油业者。
政府方面必须和私人企业合作,通过立法、执法和奖掖三大方面鼓励回收商把回锅油转换成生产生物燃油。可惜的是,政府在这方面并未有积极的表现和跟进。许多真正有意通过生产生物燃油来解决回锅油所引发的健康和环境问题的回收商无法和黑心业者在回收价格上大比拼。此外,汽车制造商也不愿意为使用B100燃油的汽车提供同等的保用条约,加上市场上的B5津贴柴油售价依然比B100低。
既然市场机制乃价高者得,那么市场上的回锅油自然无法全数转换成生物燃油。有鉴于此,政府不能继续在回锅油事件上袖手旁观,反之应该立下长短期目标和策略,确保国内所有回锅油有朝一日能够全部回收于生物柴油的生产线上。我呼吁相关部门的部长在下次国会会议向议院汇报关于滥用回锅油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在推广生物燃油方面的政府所作出的努力。
刘永山
lauwengs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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