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民主行動黨甘榜東姑區州議員劉永山於 2016年12月13日在八打靈再也的文告:
馬華玻璃市州知知丁宜州議員許福光因被指在玻璃市通過2016年(修正)伊斯蘭行政法案時以“離席抗議”的方式棄權投票,招惹風波;坊間議論紛飛,一般指責許福光應該在議會參與辯論以及投下反對票,以表達馬華在這課題的立場。
另外首相署部長阿查麗娜表示,玻璃市州政府的修正法案有違聯邦政府的立場,該修正案條紋也和即將修改的聯邦法魯互相抵觸。由於馬來西亞聯邦憲法規定聯邦個州州屬的法律不能和聯邦法律相抵觸,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則該州的法律將作廢。
許福光有無參與辯論?他最後是否將投下反對票?他離席抗議投棄權票是否已經足夠?
這些都是大家的問題,也是許多人指責許福光的疑問。但是我要提出的問題是,這些問題是不是關鍵的問題?熟悉政府運作的認識和媒體應該會知道,每一次州議會召開之前,州政府必定召集所有的後座議員和行政議員以及州務大臣開會討論詩詞州議會州政府要進行的事務(government’s business或urusan kerajaan)。這些事務包括:
一、 州政府是否提成任何新的法案;
二、 州政府是否提出修改現有法律的草案;
三、 州政府是否提出任何其他動議;
四、 後座議員是否有其它事項或動議;
五、 後座議員將如何回應在野黨議員的攻勢等等。
有鑑於此,倘若玻璃市州政府要修改該州的伊斯蘭宗教管理法令,那麼有關修正案的草案應該會在這次州議會的會前會想所有後座議員禀報相關草案的內容。州政府嫌少會在不通知後座議員的情況下,突然在州議會提成草案,然後要求議員通過。這樣的做法明顯過於橡皮膠。
我要提出的疑問是:
一、 到底州政府有無召開類似的會前會?
二、 如有,州政府有無在會前會向所有後座議員禀報修正案的內容?
三、 如有,馬華州議員許福光有無出席是次的會前會?
四、 如有,他有無在會上立即提出馬華的反對立場?
五、 如有,他有無要求州政府收回有關修正案,或者是修改相關的修正案?
六、 如有,他有無立即向馬華玻璃市州聯委會和中央報告此事,以求馬華中央領袖通過國陣機制解決這個問題?(需留意,會前會所討論的事項在州議會正式召開之前是不能公佈)
國陣的機制是非常簡單,即倘若有任何動議或草案不獲得所有成員黨通過,政府是不會提呈該法案?如果馬華和許福光已經按照上面全都辦了,為何玻璃市州巫統還是一意孤行?這是不是證明馬華在國陣的地位是可有可無?這是否證明所謂的國陣機制已經蕩然無存?
我覺得這些才是媒體和公眾必須提出的問題。迄今馬華和許福光沒有就會前會發生的事情想媒體和公眾交代,畢竟在州議會進行期間所發生的事情已經是會前會之後的事。會前會到底發生什麼事,請馬華立即回答!
劉永山
民主行動黨甘榜東姑區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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