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黃子倫先生在5月18號題為《世俗國地位不可動搖》的文章。世俗國地位不可動搖,本來是毋庸置疑,維護世俗體制亦是全體馬來西亞國民的責任,不只是因為政教分離才是最適合符合多元社會利益的政體,更不因為我們反對宗教治國,而是因為這是馬來亞和馬來西亞於1957年獨立和1963年成立的立國契約。
可是,文章最後第二段的這段文字確實這樣寫道:
“比較於伊斯蘭黨和誠信黨,巫統還屬於比較講理的,因為後者只是要掌權,只要掌權,任何事情好商量;而前者則是一股牛勁往他們自家的道德高地奔去”。
我認為這段文字與客觀現實脫鉤。每一則評論文章都是撰寫者的主觀看法和意見。雖然如此,評論人必須憑著客觀事實,才能提出主觀看法,惟前提是客觀事實不能和現實生活脫鉤。
黃子倫這段文字,雖然是他主觀看法,甚至可說是一廂情願之言,但卻不符合客觀現實。他提到“巫統比較講理”,但是過去數年巫統上下領袖的言行舉止,恰好顯示它就是一個不講理的政黨。如果黃子倫先生的說法恐怕無法讓讀者信服。
他提到“比較於伊斯蘭黨和誠信黨,巫統還是屬於比較講理”。換句話說伊斯蘭黨和誠信黨都是一樣的政黨,都是比較不講理有的政黨。從客觀現實,黃子倫大可說伊斯蘭黨不講理,但是他如何能夠找出誠信黨不講理的客觀現實或論述嗎?他在文章中沒有提,也不多加解釋。
黃子倫抨擊誠信黨亦是以宗教原則治國的政黨,因此與伊斯蘭黨無異。如此理論根本不符合客觀現實。如果誠信黨果真和伊斯蘭黨無異,為何兩黨會交惡?
誠信黨認為伊斯蘭教為Rahmatan lil-Alamin,直譯為“賜福全人類”。在政治上,意即伊斯蘭的教誨能夠為全人類帶來福祉,確認以公正為普世價值觀,確立以民為本的政治制度,在處理不同族群與宗教交流上,其大原則的方法不是禁止其他的宗教,而是通過對話坦誠解決問題。如果再說得淺白一點,這與伊斯蘭黨曾經一度泓楊的“Pas for all”有異曲同工之妙,惟當下的伊斯蘭黨和巫統眉來眼去,甚至黨魁哈迪公開呼籲黨員支持和巫統合作。
最終不僅伊斯蘭黨的基層覺得混淆,甚至巫統的基層也感混惑。這個是不容大家否認的客觀現實,可是黃子倫依舊把伊斯蘭黨和誠信黨混為一談,可見其理論基礎之薄弱。
輾轉到最後,其得出的結論不外乎在來屆大選投巫統一票。全文花了一千多個字帶讀者遊花園,就是為這段結論鋪陳立論,黃子倫用心勞苦可見一斑。如要為巫統背書,何必如此浪費社會資源呢?乾脆如安努亞慕沙一樣,說巫統就是最愛惜華社的政黨,然後再洋洋灑灑數千字再重複他的論點,不就能夠交差嗎?
這不是我第一次點出黃子倫撰文的弱點。兩個月前,我曾經回應他的一則文章,指出黃子倫立論前後矛盾。撰寫評論文章,雖然不至於要著書立說,成立一家之言,但是撰文下筆亦要行之有理,符合客觀現實,不為了寫而寫,更不應該為了交差而草草了事。希望黃子倫日後不再泛泛而談。
劉永山
民主行動黨雪州甘榜東姑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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