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05, 2018

冀房地部透露地方選舉要花多少錢?

希盟民主行動黨萬津區州議員劉永山於2018年8月5日在萬津所發表的文告:

聯邦房地部部長朱萊達於7月31號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問題時表示聯邦政府鑑於必須動用大筆資金,因此在未來三年不會進行任何地方政府選舉。我對部長的答案表示密切關注。

朱萊達的答案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即聯邦政府必須研究相關法令,以掃除推行地方政府選舉所可能面對的法律障礙。第二、即由於目前聯邦政府入不敷出,況且推動地方政府選舉預計需要消耗大筆資金,因此在未來三年都無法推行地方政府選舉。

對於法律障礙,部長或許有必要更詳細地告訴國人,除了廢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地15條文以及或許恢復《1960年地方政府選舉法令》以外,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還必須跨越什麼主要法律障礙才能推行地方政府選舉?


針對第二個原因,那就是財務狀況,部長也有必要向國人解釋,到底部長所說數字到底是多少?在已經過去的第十四屆全國大選,選委會花了大約5億令吉,在2016年的砂州選舉,選委會也花了將近1億4000萬令吉。如果要在全國各地進行地方政府選舉,政府是否也得花上至少5億令吉?

除了希望部長能夠闡明各種的各項開銷,政府也可以考慮和各州州政府分擔開銷。雖然砂州選舉花上將近1億4000萬令吉,但是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砂朥越是全馬最大的州屬,砂朥越地廣人稀,交通極為不便,因此花在物資安排和人手調動的費用肯定非比尋常。

然而,雪州和檳州並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因為這兩個州屬擁有發達的通訊和交通網絡,因此肯定可以省下一大筆開銷。更何況這兩個州屬自許久以來就已經支持和推動地方政府選舉。

我個人希望房地部或許礙於經費不足,無需在全國推行選舉,反之可在未來一年之內在這兩個州屬各自推行一場實驗性的地方政府選舉,以試探水溫。

這樣一來,除了可以顯示希盟政府的誠意,亦可以在短期之內局部性推動地方選舉,可謂一舉兩得。希望希盟領導層能夠多加考慮。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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