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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20, 2021
讓議會照常運作吧
後門首相向最高元首建議頒布緊急狀態引起民間非常強烈的反彈。支持者認為頒布緊急狀態能有效拉平疫情的曲線。反對者則認為政府故意用力過度,濫用緊急狀態延續危在旦夕的政治生命。
毋庸置疑,支持者大多為國盟政府的擁護者;反之,反對者以希盟為主。巫統在這方面立場分裂。由於希盟不贊成頒布緊急狀態,國盟意圖甩鍋希盟挑戰最高元首的權利。
慶幸的是,這無法煽動任何情緒,因為關鍵不是到底最高元首是否擁有這個權利,是到底是否需要頒布緊急狀態來控制疫情?
國盟政府通過最高元首頒布緊急狀態,其政治意圖大於對抗病疫。一旦頒布緊急狀態,各級議會停擺,學校停課。難道這樣疫情就會平復嗎?
頒布緊急狀態已嚴重打擊我國的經濟復甦。為此護航的人士甚至幼稚地以為此次頒布緊急狀態別無他用,只為對抗病疫,然而《聯邦憲法》第150條寫得非常清楚,我國只有一種緊急狀態。一旦頒布緊急狀態,議會功能肯定大幅度受影響。
國會下議院議長阿茲哈似乎不以為然。他說即使在緊急情況下,國會議員還是可以“正常工作”。事實是,不僅國州議員在緊急狀態下無法履行法定責任,即便是非民選的縣市議員也無法通過正常管道解決民生問題。
更何況,國州議員的職責遠不止提供物資和援助,因為這個責任主要落社會福利局和其他政府部門的身上。國州議員或可從旁協助,確保不會掉包。
那麼他們的責任是什麼。他們首先是立法議員,負責審查和平衡行政和司法機關。
阿茲哈說國會議員還是可以參加委員會會議。這個說法不完全正確。首先雪州州議會所有專責委員會都得暫時停止。即便國會議員能夠參與會議,但專責委員會的調查結果還是必須提交到議會辯論和批准。議會如果開不了,委員會還有什麼功能?
更重要的是,當行政機關在前線抗疫之際,國州議員更需要監督和審查他們的運作。例如他們需要確定:
一、 到底聯邦政府如何確保衛生部、政府醫院醫院和診所獲得足夠的撥款?
二、 到底生產疫苗的最新進展是什麼?當局投入多少公帑購買疫苗?各個廠家的疫苗孰優孰劣?
三、 到底政府會否加碼協助清寒家庭和人士?
四、 到底政府將採取哪些步驟確保莘莘學子的學習不再受到干擾或影響?
五、 到底政府如何改善鄉區的寬頻互聯網服務,使鄉區的的學生不輟學?或;
六、 到底政府如何獲得足夠的稅收來支撐所有開銷?要知道,不管是抗疫還是救濟清寒家庭,全部都需要錢。
僅僅以上六大問題就不可能在專責委員會進行詳細審議和討論。試問,聯邦國會是有專司監督衛生部、教育部或通訊部的專責委員會?答案是沒有。
既然在SOP之下,行政與司法權可以照常運作,為什麼我們的議會卻要停擺?更何況《聯邦憲法》第150條並未明確阻止議會在緊急狀態下必須停擺。如是這樣,何不允許議會照常運作?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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