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联邦政府交通部在主流媒体刊登广告,向国民解释AES如何能够降低马来西亚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数。可悲的是政府扎下数十万令吉在各大主流媒体刊登广告,却完全没有诚意回答人民的问题。
针对AES是否能够降低车祸率,甚至是车祸死亡人数。这个从国外的例子就已经说的很清楚。这我无用再说。AES的问题不在于这个系统是否适合我国使用,而是这个系统背后所隐藏的各个悬而未解的问题。
广告说我国去年发生45万起交通意外,共有7000人丧命。我要问,这7000人之中,是不是大多数是摩托车骑士?如果是,AES是否应该针对摩托车骑士。但是,为何马来西亚的AES只是针对闯红灯和超速驾驶的轿车?即使是摩托车骑士闯红灯,这是不是造成电单车骑士丧命公路的主要原因?如果不是,那么AES装来如何能够降低每年7000人死亡的数据?还是政府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回答这些问题,为何政府不花些时间进行研究?
交通部说法国、德国、科威特等等。好!你知道法国花了多少时间安装?在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2002年7月14日公布将在全国落实AES。过后12月18日,法国成立公路安全跨部门理事会,决定在2005年年尾之前安装1000家电眼,即2003年年尾之前安装100家,2004年5月之前再安装400家。马来西亚呢?当局从今年4月通过媒体公布落实AES,直到最近全面落实AES可谓引起许多民愤民怨。第一个原因这是因为AES从公布到落实,前后只不过短短的5个月。
其他的问题,郑立康已经提出许多。我无需再重提。交通部,下一次你等广告,请你直接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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