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1, 2006

与其向私人公司的征聘,政府倒不如修改政策,提升国内毕业大专生的语文能力,加强他们的竞争能力

国阵政府不应该以种族眼光来看待非土著公司在征聘广告注明大学毕业的应徵者必须懂得华文一事。

把这认为‘是一种偏见思想’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非土著公司也是私人公司,私人公司在征聘政策上列入任何条件和要求,是有关公司为了符合市场或内部需求的决定。

因此政府不应该以简单的种族眼光来看待私人公司征聘广告的内容。私人公司并不像一般的政联公司(GLC),在亏损时能够获得政府的资助,因此私人公司的任何决策必然以市场和盈利为导向,包括在聘用人才为公司效劳方面也必须顾及市场的需求。

就好比许多跨国公司一样,许多在大马操作的跨国公司大多规定应聘者(不管是否具备大学文凭)必须掌握良好的英语会话、书写和理解能力。这些私人公司的征聘广告每日见报,难道政府也认为这是偏见?难道政府也将会要求这些私人公司废除这个条件不成?

私人公司在语文方面的要求除了基于市场的需求之外,有时候也是因为内部需求。例如一些在大马操作的日本公司要求本地雇员掌握基本的日语会话、书写和理解能力,因为他们经常与日本的总公司交涉,以及阅读日本总公司的日文文件。

因此,问题的焦点不是在于这些公司是否是土著还是非土著公司,也不是规定的是华文或者是马来文,而是我国大专生的语文能力。宏观来说,这也牵涉到我国大专生的竞争能力。

与其向私人公司的征聘,政府倒不如修改政策,提升国内毕业大专生的语文能力,加强他们的竞争能力,而不是本末倒置,要求商家改变征聘政策。

要做到这点,政府应该鼓励各族群学生学习外语,尤其是国立大专院校的学生,进而加强他们的竞争能力。光要求私人公司降低要求,最终将会打击国内的私人商业活动,进而打击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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