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12

以不实数据误导媒体和读者,黄冠文须检讨从政态度






马华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日前针对一则民生问题以不确实的数据发表文告谴责乌雪县议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显示马华领袖在大选将近缺乏议题之际竟然铤而走险,以不确实的数据误导媒体和广大读者。

黄冠文日前发表一则文告,谴责乌雪县议会去年接获一名居住在新古毛退休花园(Taman Pesara)的居民投诉,即他住家外面的一颗树过于茂盛,希望县议会能够派员把大树砍掉。

黄冠文说这位居民虽然致函向县议会投诉,但是县议会回函说有关树木并不处于县议会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无法派员砍掉这棵树木。结果在这个月,这个大树倒下来,破坏其屋子和车镜。

黄冠文也借此机会抨击县议会和本人,没有尽责处理民生问题。

本人在新闻简报之后立即向县议会和负责处理新古毛区县议员杨赞喜接洽,结果所获得的资料和黄冠文在报章所言相差甚远。

该居民确实在去年曾经向乌雪县议会投诉,而乌雪县议会确实回函表示无法协助砍除该颗大树,原因是该树位于私人土地上。这点正是黄冠文故意避开不谈的重点。

县议员杨赞喜更表示,她在事发当天就已经接获投诉者古玛先生的电话,并且在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地点巡视,她现场拍色的照片已经贴上她本人的面子书(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441798915865285.101896.100001055425117&type=1)

根据杨赞喜,附近的居民怀疑这棵树被雷电击中倒下,并挡住古玛先生门前的道路,进而砸坏他的住家部分屋顶和车镜。根据居民的消息,部分居民的家电相信遭雷电击中无法操作。消防队当时已经前来把树桐锯断,让道路通车。

从杨赞喜所拍下的照片,很明显地看到这棵树位于古玛先生住家的斜对面的一个丛林。县议会是基于这片土地是私人土地,因此无法清理该地。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我想请教黄冠文,假如有一天他的邻居面对同样的问题,但是这棵树是种在别人的土地上,但是这位邻居反而向黄冠文索取赔偿,请问黄冠文愿意赔偿吗?不是黄冠文种的树,树木也不是种在黄冠文的土地上,怎么可能由黄冠文来赔偿?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在这问题,应该赔偿的是那片土地的地主。可惜的是,这片私人土地其实已经荒废多年。其地主下落已无迹可寻。

其次,黄冠文的文告似乎表示乌雪县议会完全没有协助处理这个问题。这是不正确的。乌雪县议员杨赞喜去年就已经和该投诉者接洽,也向他解释县议会无法处理其投诉的理由。杨赞喜甚至还建议他致函本人办公室以寻求援助。可是该投诉者过后并没有这么做。

在这情况下,黄冠文怎么可能诬赖县议会呢?我奉劝黄冠文在处理民生问题上秉持专业的态度。尤其是在处理个人的文告,决不能假手于人,要不然肯定错误百出。

孔子有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智也”。令人遗憾的是,黄冠文选择把这句话倒转来念,变成“知之为不知,不知为知之,是痴也”!希望黄冠文能够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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