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巫裔穆斯林女士在社交媒體張貼視頻投訴爲何莎亞南市政廳允許小販在實達阿南夜市售賣豬肉。她的視頻在上傳後得到網民熱議。後來莎亞南市政廳發了一則文告針對這事交代。
這個事件同時也在非穆斯林社群引起爭議。他們質問,難道不是清真食物就不能公開售賣嗎?有著甚至提到,難道豬肉就好像毒品那樣,許多偷偷摸摸躲起來售賣嗎?
如果我沒有記錯,實達阿南夜市目前還是全馬最長的夜市,也是許多中港臺游客前來體驗我國夜市風光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夜市。夜市本身也有一個注冊公會,負責協調小販的問題,以及充作小販和莎亞南市政廳的溝通橋梁。
經調查下,該夜市售賣脆皮燒肉的小販原來是一名泰國籍人士。他本身不是小販公會的會員,也不持有莎亞南市政廳發出的合法夜市執照。
這事情看起來是一個小小的個案,無奈經過社交媒體的渲染,這個課題成爲全國課題,甚至引起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實在令人遺憾。
大家必須弄清楚,我們的食物分爲三大類,第一類是獲得清真認證的食物,第二類就是尚未獲得清真認證的食物以及第三類非清真食物。
第一類的食物就是所有獲得馬來西亞伊斯蘭發展局發出的清真認證食物。這類食物的包裝都印上HALAL的標志。這類食物不在爭議範圍之内。
第二類的食物或許才是大多數。這類食物使用的食材都是清真食材,可是尚未向當局提出申請清真認證,或者尚在等待當局發出清真認證。
許多馬來小販售賣的食物都是這一類的食物。你説這些食物不清真嗎,可是卻有許多馬來人來消費購買啊!而且準備食物的都是馬來人,怎麽可能會有問題?
一些馬來人也會光顧華裔開的素食店或者是印度人的嘛嘛檔。你説這些食物都獲得清真認證嗎?這可不一定,但是光顧的馬來人和穆斯林是基於相信才來光顧。
至於第三類的食品是不可能獲得清真認證。這是因爲這些食品的食材不是含有豬肉就是酒精成分。所以這些小販只能乖乖地攻打非穆斯林食客的市場。
我對這事件的看法是。地方政府不可能强制要求所有夜市小販售賣的食物都是清真食物。如果要這麽做,當局就必須强制所有小販向當局申請清真認證。由於必須消耗許多時間和金錢,即便是穆斯林小販也不會這麽做。這樣只會招惹更多人不滿。因此地方政府不可能强制要求所有小販獲得清真認證。
至於豬肉等非清真食物,當局可以要求小販在各自的攤位做出明確的注明,或者另外開闢一個地區讓他們繼續合法地售賣他們的食物。何者更爲適合就由各個地方政府決定。
因此這根本不存在莎亞南市政廳禁止夜市小販擺賣豬肉,這是因爲根據法律和常理,地方政府只能規範,不能全面禁止售賣豬肉。難道豬肉就是毒藥或毒品嗎?
當初有人在高庭挑戰吉打州政府不更新州内投注站執照勝訴后,其他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就應該引以爲鑒。沒想到吉蘭丹州政府最近禁止飲酒。我預料近期之内一定會有人在法庭挑戰這項指示。
我慶幸的是,雪州政府和莎亞南市政廳并沒有聞聲起舞。都今天爲止,實達阿南夜市還是可以允許小販售賣非清真食物。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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