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雪州地方政府的施政效率和透明度是雪州民联政府的最大挑战之一。自3月8日政治大海啸之后,雪州民联政府除了必须着手处理县市议会的行政问题之外,也必须解决县市议员空缺的问题。
在执政初期,民联州政府本无意愿要更换现任的县市议员,但是国阵在民联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之内便下令所有前朝政府的县市议员必须辞掉他们的职位,造成县市议员的庞大空缺。
填补新的县市议员并非是一件易事。民联政府认为委任县市议员不能依照以往国阵的方式,反之县市议员在推进地方政府的施政透明度和行政效率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委任县市议员一事须考虑多项因素。
经过过去两个月的观察,民联政府继承下来的县市议员委任制度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制度。最近媒体批评有关制度乃‘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的制度。这并非是完全没有根据。这不是说民联政府在‘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而是整个制度就是一个允许‘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的制度,而这个制度也是我们过去到现在一直反对的制度。
既然民联政府继承下来的整个前朝政府的制度,再加上国阵故意命令前朝县市议员总辞,在短时间之内故意制造庞大的空缺,民联政府在理解这个制度的缺陷下唯有使用旧有的委任制度,遴选新的县市议员。
民联政府必须认真看待重新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因为委任制已经不能有效恢复地方议会的公信力。如果再继续使用委任制,民联政府将会面对更大的问题。以我的观察,在这一届县市议员任期截至之后,民联政府不能继续使用委任制,反之必须思考如何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让人民决定谁该当县市议员,而不是让政治人物决定。
马华新古毛区州议员黄冠文最近频频针对县市议员难产的问题向民联政府发难。黄冠文的观察只不过是见树不见林的观察,因为他没有看到整个问题的症结。黄冠文如果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他本来就应该在州议会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在刚刚结束的州议会一言不发,然后通过媒体发文告向民联政府放冷箭。
如此‘文告议员’岂不是马华以前痛骂的从政态度吗?
在执政初期,民联州政府本无意愿要更换现任的县市议员,但是国阵在民联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之内便下令所有前朝政府的县市议员必须辞掉他们的职位,造成县市议员的庞大空缺。
填补新的县市议员并非是一件易事。民联政府认为委任县市议员不能依照以往国阵的方式,反之县市议员在推进地方政府的施政透明度和行政效率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委任县市议员一事须考虑多项因素。
经过过去两个月的观察,民联政府继承下来的县市议员委任制度是一个充满漏洞的制度。最近媒体批评有关制度乃‘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的制度。这并非是完全没有根据。这不是说民联政府在‘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而是整个制度就是一个允许‘分猪肉’、‘安排皇亲国戚’的制度,而这个制度也是我们过去到现在一直反对的制度。
既然民联政府继承下来的整个前朝政府的制度,再加上国阵故意命令前朝县市议员总辞,在短时间之内故意制造庞大的空缺,民联政府在理解这个制度的缺陷下唯有使用旧有的委任制度,遴选新的县市议员。
民联政府必须认真看待重新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因为委任制已经不能有效恢复地方议会的公信力。如果再继续使用委任制,民联政府将会面对更大的问题。以我的观察,在这一届县市议员任期截至之后,民联政府不能继续使用委任制,反之必须思考如何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让人民决定谁该当县市议员,而不是让政治人物决定。
马华新古毛区州议员黄冠文最近频频针对县市议员难产的问题向民联政府发难。黄冠文的观察只不过是见树不见林的观察,因为他没有看到整个问题的症结。黄冠文如果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他本来就应该在州议会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在刚刚结束的州议会一言不发,然后通过媒体发文告向民联政府放冷箭。
如此‘文告议员’岂不是马华以前痛骂的从政态度吗?
1 comment:
那请问 YB 您认为民联政府应该持续效仿如此制度? 还是应该在地方选举具体化前设法整顿此制度呢?
党领导是否可以轻易否决"非主流派系"的州议员所推荐的人选, 而任由党"主流派系"的行政议员安插自己的心腹人选呢?
在下认为党本身必须在此课题达到共识, 而党本身也应当以身作则, 摒弃"分猪肉", "安插皇亲国戚"的做法, 如此一来, 我们再谈改变委任制度不迟... 然而行动党在这方面并没有表达其诚意, 尤其掌管地方政府的行政议员, 更无法作出能让大众, 以及党员信服的决定... 这恐怕才是问题浮出水面的真正原因...
不要一昧批判前朝政府, 个人认为近期对市县议员的委任的不满情绪, 更多时候是针对民联政党, 行动党而来的, 在下认为 YB 您深为雪州民主行动党的秘书应当留意... 党是否在此课题上, 贯彻"民主"意识? 以及党是否在此课题上, 实现选民在 308 大选中传达给行动党的讯息 -- 摒弃种族政治, 实现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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