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2, 2008

窃贼破门偷走信用卡 半小时盗刷逾3千元

摘自《南洋商报》

(八打灵再也11日讯)信用卡遭破门窃贼扒走,事主浑然不觉,相隔16小时才向信用卡公司报失,岂料信用卡早已被冒名盗刷3463令吉90仙! 

事主黎晶岚(34岁,电子厂设计员)居住在双威镇Lagoon Perdana公寓,她在今年5月13日傍晚6时30分抵家时,发现住家遭破门行窃,立即联合弟弟前往警局投报。 

她指出,事发当时非常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想起一年前申请但置放家中的信用卡,直到回家收拾期间才发现两张信用卡已失窃。 

银行多次来电追债 

“我翌日致电信用卡公司,即马婆信用卡公司报失,并向客服人员确认信用卡失窃期间是否有任何交易,惟对方声称没有交易的记录。 

“岂料,我多次接获马婆信用卡公司来电追讨债务,信用卡公司也向我出示3张于5月13日在巴生交易的收据,可是收据的署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署名不吻合。” 

黎晶岚星期六在男友谭宝业(34岁,五金业者)的陪同下,在甘榜东姑区州议员刘永山召开的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署名不符签账却过关 用户利益未获保障

根据马婆信用卡公司的回函显示,黎晶岚的信用卡分别于5月13日在巴生进行4项交易,分别在油站、电器店及金店消费20令吉、1884令吉90仙及1559令吉。 

她曾就此向马婆信用卡公司查询,为何署名不吻合依然可以顺利过账,而且短短32分钟刷了3443令吉90仙,也不曾接获马婆信用卡公司来电确认,令她认为信用卡用户的利益没有获得任何保障。 

此外,她与马婆信用卡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其中50%的账目,惟所提出的要求不受理。 

较后,她在9月5日收到马婆信用卡公司委托律师发函,促请她必须在14天内偿还拖欠的账目及利息,合计3674令吉85仙;否则,事主将会受到马婆信用卡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上下班记录 证明未到巴生

刘永山说,根据马婆信用卡公司随回函附上的单据显示,交易时间为5月13日下午1时43分至2时25分,黎晶岚凭上下班刷卡记录,可证明本身不曾在那段时间前往巴生。 

他续称,单据署名与黎晶岚署名不吻合,证明收银员在过账期间没核对持卡者签名。 

因此,他将协助事主向金融投诉委员会反映上述问题,要求当局予以调查。 

与此同时,他吁请公众随身携带重要的文件,如此一旦遗失可及时发现,立即向信用卡公司报失。 

他也希望商家谨慎处理信用卡交易,确保收银员过账前必须核对事主的署名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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