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7, 2008

重新讨论割让布城配套应考虑吉隆坡现有的地位

雪州行动党适耕庄区州议员黄瑞林日前在州议会提呈一项口头问答,要求州政府交待州政府割让布城给联邦政府所获得的好处。

州政府回答说联邦政府以初期2亿令吉,而后以每年750万令吉付还给雪州政府,以换取州政府永久性把布城割让给联邦政府。

毫无疑问的,没有人会相信雪州政府当初以如此便宜的价格把这一块土地割让给联邦政府。更没有人相信这项割让行动是永久性的。

州务大臣在过后的记者会上表示州政府将会征询雪州苏丹殿下的看法,以提高州政府在这方面所应该获得的赔偿。

其实,我认为如果州政府到最后必须和联邦政府洽谈此事,我们应该把吉隆坡的前景也一并列入讨论范围之内。

吉隆坡是在1974年2月1日正式从雪州分割出去成为联邦直辖区。30多年来,吉隆坡隶属联邦政府的管辖,成为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的行政中心。自从联邦政府向雪州政府索取布城之后,布城摇身一变成为联邦政府的行政中心,取代吉隆坡。

联邦政府的行政中心已经从吉隆坡迁移至布城,虽然吉隆坡还是一国之都,但是吉隆坡已经不再是行政中心。目前联邦政府31名部长当中,只有以下8名部长驻扎在吉隆坡,即房地部、国防部、旅游部、新闻部、贸工部、文物部、家庭部、工程部。其中新闻部保留在广播大厦(Angkasapuri)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吉隆坡已经名不副实,不再是联邦政府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吉隆坡还有必要继续隶属联邦直辖区的管辖吗?

如果联邦政府在谈判过程之中拒绝修改和约,以租借的方式向雪州政府租借布城,那么雪州政府应该慎重考虑修改当初关于割让吉隆坡时和联邦政府签订的合约。

联邦政府拒绝修改合约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布城已经成为联邦政府行政的心脏地带,联邦政府不可能在短短8年之内愿意进行大幅度的更动,更何况联邦政府并没有必要这么做,因为现有的不公平合约对联邦政府有利,联邦政府无需主动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果在8年前割让布城仅让雪州政府获得一笔2亿令吉以及每年750万的赔偿金,我不敢想象34年前当雪州政府割让吉隆坡时所获得的利益。这个数目肯定比布城的来得少,更何况通货膨胀将会进一步加剧货币的贬值。因此,割让吉隆坡给联邦政府可说是雪州政府割地赔钱给联邦政府。

因此,雪州政府可以把吉隆坡的地位列入考虑范围之内,这包括雪州政府是否能够针对吉隆坡的地位重新和联邦政府签署一份新的租借合约,或者是雪州政府拿回吉隆坡的管理权。只有这样做才是比较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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