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将会是今年雪州立法议会第二次会议。这一次会议将会一连召开5天的会议。如果会议天数不足,会议可能延长至下个星期。
我在这一次会议提呈一项动议。这项动议是在议会常规第26(1)条文下发出的。这项动议的内容如下:
“本议会呼吁州政府采取步骤为雪州所有地方议会恢复选举。”(“Bahawa Dewan yang mulia ini menggesa Kerajaan Negeri mengambil langkah memulihkan pilihanraya untuk semua kerajaan tempatan di Negeri Selangor.”)
本人这项动议也是民联议员自2008年3月8日政治大海啸以后第一次在雪州立法议会提呈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动议。这项动议很大可能将会被议会接纳。一旦被议会接纳之后,州政府就必须着手采取行动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让全雪兰莪州子民能够通过票箱选出12 个县市议会的地方议员。
这也显示民联议员没有忘记我们的大选承诺。提呈这项动议是行动党和民联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必须着手研究如何能够在现有的法律限制下,恢复民主第三票。
本人也呼吁有国阵议员能够参与这项动议的辩论,而不是好像上次辩论本人提出的动议时通通缺席会议。本人更期望国阵的州议员能够赞同这项动议。经过308政治大海啸之后,恢复地方议会对雪州国阵百利无一害,因为选举将能够让国阵的候选人进入地方议会。
另外,本人也在这次州议会提呈十道口头回答和十道书面回答的问题。首十道口头问题涵盖国家干训局(Biro Tatanegara)为州政府公务员提供任何训练、行政议员官邸、政府机构挖路所面对的严厉条件、向廉价组屋居民进行人口调查、降低福利机构门牌税、州政府高官官车维修费、万达镇公用设施土地保留地遭抢走、资讯自由法令、免费水计划和雪州缺乏坟墓地问题。
另外十道书面问答则提到阅读风气、环境污染、土地局的管理、雪州政府在吉隆坡所拥有的资产、灵市第2发展大蓝图、地方政府私营化停车场、外资问题、雪州旅游业的发展、肃贪计划以及漂白非法工厂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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