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09, 2021

有約必守豈能當兒戲?

 馬來西亞皇家空軍在本月1號發布一項驚人消息:空軍雷達在5月31號上午11時53分,偵查到16架解放軍軍機以相隔60海裡距離的戰術編隊飛入馬來西亞海域、亞庇飛行情報區並且靠近砂朥越州美里的馬來西亞領空。

馬來西亞皇家空軍首長丹斯裡阿克巴指出,大陸軍用飛機進入我國領空卻不予以照會,也不願意遵循我國空軍指揮塔回航,嚴重威脅我國國家主權。由於亞庇飛行器情報區航空路線交通繁忙,這也會危及航空安全。

外交部長希山慕丁隨後表示將向大陸遞交外交照會書,同時將會召見大陸駐馬來西亞大使表達我方的立場。

這裡有幾個有趣的問題。第一,不久前和王毅稱兄道弟的希山慕丁,這次該如何向“大哥”表達“抗議”?國盟政府提交的外交照會書內容是什麼樣子?

第二,大陸當局的回應雖然中規中矩,但是一位來自大陸,名為包明的的軍事專家,翻牆在Youtube發布視頻批評馬來西亞搞雙標。他說,馬來西亞一方面和大陸稱兄道弟,另一方面卻玩雙標,和美國維持軍事合作,因此這次是要給點顏色我們看。

不知包明翻牆之後有無發現,當初希山慕丁過度熱情在國內已遭人嗤之以鼻?也不知包明是否了解,馬來西亞身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權和任何邦交國進行任何層次的合作關係,包括軍事合作。

第三,如果這次中國的軍機要駛入馬方領空前依循國際法獲得馬方允許,或者是他們願意和馬方控制塔聯繫打個招呼,然後跟著指示回航,就不會釀成今天的風波。

此事讓我想起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此案乃菲律賓當局在荷蘭海牙(Hague)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申訴。該仲裁庭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做出裁決,即大陸當局提出的“九段線”在該公約之下沒有法律依據和效力。雖然大陸當局也是該公約的簽約國之一,但是大陸當局由始至終都不參與、不承認和不執行裁決,有損風範。

反之,大陸認為應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為行事標準。有趣的是,《宣言》的第一段文字就開宗明義提到:“各方重申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其它公認的國際法原則作為處理國家間關系的基本準則。”

既然提到《聯合國海洋公約》,為何卻不參與、不承認和不執行該《公約》之下所作出的裁決呢?這點讓許多人士不能不懷疑大陸當局是否以“和平崛起”之虛,行“秀肌肉”之實?

大陸軍機犯我領空引起國英文媒體的關注,有者甚至在社論對大陸毫不客氣,進一步加劇友族同胞對大陸當局的惡劣觀感。他們認為,大陸的舉止嚴重違反pacta sunt servanda(有約必守)之國際法原則反之。然而,許多經常對大陸共產政權功頌德的評論人卻表現得相對平靜。他們將如何評論這事情,值得大家留意。

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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