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種種憲制程序後,最高元首終於在上週填補我國司法機關的三大要職——首席大法官、上訴庭主席以及東馬大法官。
過去半年針對司法界所醞釀的種種揣測也暫時告一段落。目前還剩下的可能就是填補其他即將退休的高庭、上訴庭和聯邦法院法官的空缺。
律師公會在上週提交給首相的備忘錄有提到,司法權出現大量空缺將會嚴重影響司法體系的日常運作。現在最理想的是同一個案件從聆審到撰寫判詞都是由同一個法官來處理。
但是如果某一個法官空缺出現太久,這可能會造成現有的法官必須聆審更多案件。這樣就會拖慢他手上審理的其他案件,假以時日連他們本身也退休,這些案件必須交由新的法官審理。新官上任固然需要更多的時間重新適應,這樣再增加法庭的負擔。對控辯雙方和當事人來說事都勞民傷財的。
雖然最高元首已經委任這三名大法官,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民眾對希盟和團結政府的信心已經受到影響。這還沒加上剛好趙明福案件被NFA一事。
雖然首相安華過後坦蕩蕩地表示,何來他干預司法獨立?事關最高元首委任的首席大法官都不是之前坊間流傳的人選,而那個人選據稱就是安華的指定人選。
首相安華不會干預司法。他在許多場合一直表示不會干預司法和調查單位的運作。其實,在今時今日的馬來西亞,首相若要干涉司法,肯定會嚴重弄髒他的手,所付出的代價非常高。他有必要這麼做嗎?這也剛好可以讓安華來個順水推舟,告訴納吉的支持者,針對納吉申請居家服刑,首相也是沒辦法干涉。
雖然這些話是無可厚非,但是身為一名民選議員和政治領袖,同時在政府體制內擔任高官,首相還是必須為行政工作不時指引方向,提供指導,確保行政工作時刻遵照當今政府的政策辦公。
畢竟在五年後的選舉,面對選民和支持者質詢的不是行政體系下的公務員,而是部長和候選人。在議會裡面對議員,尤其是在野黨議員質詢的也不是這些公務員,而是部長和副部長。
例如針對趙明福的案件,總檢察長必須解釋為何他認為證據不足無法控告相關的涉案人士?到底警方的調查報告顯示了什麼?總檢察長雖然在公函上誠意滿滿,反貪會也出來道歉了,但是如果一日不公開的調查報告,公眾的疑慮一日都不會消除。
首相或許可以要求警方和總檢察署把調查報告上呈給內閣過目,到底是什麼事情讓他們覺得證據不足?是不是因為時間久遠,重要證據都不在了?首相是否可以讓查案的警官知道,他應該勇敢調查真相,不要擔心會遭遇反貪會的報復行動。
有一位來自古晉的副執行編輯表示,民主行動黨從體制外道體制內,才發現在體制內推動改革非常艱難。體制改革雖然不容易,但是也並非完全寸步難移。只要每天進步一點點,五年下來就是很多了。
這裡最大的前提是,團結政府裡只有一個安華是不能成事。他也必須拉攏那些可以和他共事的人加入他的行政團隊,才能事半功倍。這些人之中,可能有一些對希盟改革議程存疑,但是他們必須服從安華的領導,遵從集體負責的遊戲規則。
民主行動黨無法將趙明福的兇手們控上法庭,現在案件被列入NFA或無進一步行動,並不代表日後不會有行動,更不代表日後不會浮現新的證據。有些人寫道:找出真相太難了。
不!真相已經展示在大家的面前了。要不然,總檢察署寫這麼長的信幹嘛?反貪會還道什麼歉?政府為何要賠錢?
現在缺乏的是正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的情況是,正義看來將會遲到,但是它不曾缺席。遲到總好過沒到。
劉永山
雪州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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