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02, 2006

国会写真(19/9/2005-8/12/2005) - 戴头巾阻挠国民团结

(国会讯)一名大马国际回教大学非穆斯林女毕业生不满被迫在毕业典礼戴头巾,而电邮林吉祥要求后者把问题带上国会讨论。

这名叫符月瑾的女生,为回教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生。她是在该大专的毕业典礼时,受促遵守条规,戴上穆斯林的头巾,要不然就不准她出席毕业典礼。

强逼戴头巾阻挠国民团结

林吉祥后来在国会下议院参加2006年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的辩论,为了此事与国阵后座议员掀起一阵舌战。

他认为,大马是个多元种族的社会,拥有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因此各族应该互相容忍,不能强迫别人遵守一个宗教信仰。

大山脚国会议员章瑛也说,政府不断强调国民团结,但如果强迫非穆斯林戴回教头巾,将影响国民团结。

她表示,戴头巾与否乃个人权力,政府或校方无权强迫非穆斯林学生戴回教头巾,这将违反基本人权。

她说,当时新加坡禁止穆斯林穿戴穆斯林头巾时,行动党主席卡巴星也极积反驳和尽力替这些人士辩护。

戴头巾-国会没有规定

此外,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不会强逼国会秘书处两名非穆斯林女职员佩戴头巾。他说∶“我们鼓励更多非穆斯林女性投入公共服务。强迫她们戴头巾只会形成一种障碍。”

他强调,戴头巾是个人的选择,穆斯林不会强迫女性穿戴头巾。国会秘书处更不会硬性规定她们必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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