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7, 2006

针对阿都拉萨的警察报案书录取口供—反驳所有不正确和具有恶意的指责。

我在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在冼都警区总部向警方报案,指责一名巫统海外俱乐部成员阿都拉萨不确实的报案书内容。有鉴于此,我已经在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前往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向ASP Shahrizal Ishak录口供。

以下是我的口供简要:


我的第一道问题是为什么我认为报案书中所指的短片不是色情短片?

我表示短片中让人们看到该名女性受辱的痛苦过程。警方如此不人道和不尊重基本人权的搜身程序已经震惊举国上下,以致政府必须成立皇家独立调查委员会以研究和调查警察的搜身程序。

我也表示,如果公开该短片,那么人们(尤其是国会议员、政府高官以及内阁部长)将无法亲眼目睹警方不人道和不尊重人权的真相。所谓一图胜千言,如果该短片没公开,那么人们无法直接相信我们所说的。

更何况,我再次强调皇家调查委员会重来没有把“调查该短片是否属于色情短片”列为该委员会的参考项目(Terms of References)之中,因为委员会知道这事情关系到公众利益,其问题的核心在于拉耳朵裸蹲,而不是在于该短片是否是黄色短片。

过后,我被问及为什么我会认为警方命令该名女性拉耳朵裸蹲是不人道和违反基本人权的?

我回答表示由敦赛定领导的皇家独立调查委员会最近刚刚公布的报告书已经很好地回答这道问题。该报告书第23页表示该委员会建议警方立即停止拉耳朵裸蹲的搜身程序。

虽然第一份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书中已经罗列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看法以改善警方的工作效率,但是该报告书也指责警方迄今对改善依然保持固执的态度,并且对忽略对基本人权与人性尊严的尊重。委员会也敦促政府赶紧设立警察投诉和舞弊独立委员会。

这一切都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在人权方面的醒觉与了解确实存有弱点­。我们期待的是一支受人尊重的世界级和专业的警察部队。

接下来,我被询问为何我认为阿都拉萨的报案书对首相来说是一种侮辱?

在这之后,我再被询问为何我认为阿都拉萨的报案书对皇家调查委员会来说是一种侮辱?

这两道问题其实是分开提问的问题,但是我的答案基本上是一致的,既成立该委员会的目的就是要调查和研究警方的搜身程序有否违反人权,并且针对警方的搜身程序提供改善意见。该委员会的成立足以显示政府意欲改善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的人权记录。阿都拉萨的报案书具有诋毁政府诚意之嫌。

更何况,我也质疑阿都拉萨错误百出的报案书是否具有转移视线之嫌。

我的第五道问题是为何我认为如果郭素沁没有在国会向国会议员和内阁部长公开该短片,她将会被视为失责的国会议员?

国会是国会议员为民请命的最佳平台。马来西亚是一个奉行议会民主和三权分立的国家。而国会是大马的最高立法机构。如果身为立法议员的国会议员不在国会殿堂辩论关系全国2千6百万人民的基本人权,那么我们要在哪里辩论如此重要的国家大事呢?

我的最后一道问题是到底我知道郭素沁是如何得到阿都拉萨的报案书。

我回答说这个问题应该由郭素沁亲自回答。她没有向我透露她是如何得到该报案书。

整个口供录取过程大约在当天下午3时结束。我的报案将会转交予冼都警区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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