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08, 2011

黄顺舸拿砂州和雪州以及槟州土地比较,显示他缺乏最基本的地产常识

我对黄顺舸昨日尝试把雪州和砂州的地契更新费做比较感到苦笑皆非。因为黄顺舸的说法显示他的地产常识几乎等于零。

第一、雪州大部分住宅地是永久地契,而砂州住宅地大多是60年租凭地契(Leasehold)。在雪州即使是租凭地契,其期限也比砂州60年来的长,即99年。也就是说州政府如果延长租凭地契,其期限是99年,不是60年。

第二、马来西亚联邦各州土地政策不同。半岛各州土地政策大体上分为三种,即前马来联邦州属(如霹雳、雪兰莪、彭亨和森美兰)、前非马来联邦州属(如玻璃市、吉打、吉兰丹、登嘉楼和柔佛)以及前海峡殖民地州属(槟城和马六甲)。除了半岛,砂劳越和沙巴两州也有各自不同的土地法典。各州属的土地政策各异。更何况联邦宪法清楚阐明土地隶属州政府权限。

第三、从产业市场角度来看,土地的价格、其地税以及更新费乃取决于土地的市价。由于雪州是全国的经济命脉,再加上雪州基本建设较发达,因此雪州土地的平均价格大都比其他州属的同级土地来的昂贵。在槟岛,由于土地有限,因此土地价格也比威省甚至一般地方高。黄顺舸岂能拿砂州排屋地契1300令吉的更新费和雪州3万1000令吉的更新费相比较呢?就好象黄顺舸要拿八打灵再也SS2单层排屋和诗巫经常淹水的单层排屋相比较一样,这基本上不是正确的对比。

黄顺舸不能忽略以上因素,单纯地以各个州属的土地更新费做比较。如此做法,将只会显示黄顺舸本人“不大会”(Bo-Dak-Chek)的从政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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