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9, 2006

再努丁鸡蛋里挑骨头

新闻部长再努丁迈丁日前指出行动党党员向警方举报巫统中央代表们在该党代表大会上所发表的极端言论具有隐议程。再努丁的这番话显示他本人在鸡蛋里挑骨头,因为他根本没有看见巫统中央代表们极端言论对国民团结所带来的破坏,也没有看到以报案方式阻止这些巫统中央代表们以后继续发表类似的言论的重要性,反之他尝试以‘行动党拥有隐议程’的说辞来模糊焦点。

迄今,行动党党员已经向警方报案五次。最后一次的报案是在上周六,由槟城行动党代表在槟城报案。在这五份报案书中其中两分,也就是第一份和第四份报案书,是由我来举报的。在我这两份报案书中,我并没有要求警方或监察署以1948年《煽动法令》来调查或举报他们,更何况我并没有权力要求警方和检察署以该法令去调查或提控任何人士,除非他们已经寻获足够的证据。

我只是在报案书中表示他们的言论具有煽动性质和倾向。我在报案书中引用该法令的第三及第四条文的用意是为了协助警方了解煽动倾向的诠释,尤其是第三条文指出凡是任何能够煽动马来西亚各组群和各阶层人士的相互憎恨和不满情绪的言论都是具有煽动倾向的言论。

由于巫统中央代表们的言论已经明显破坏大马的国民团结,因此每一名公民都有权力和义务举报他们,防止他们以后继续发表同样言论,进一步破坏大马的国民团结。

再努丁也指责我们引用煽动法令和内安法令。其实再努丁的言论是错误的,因为首先我并没有动用内安法令。再努丁作为一名受过专业新闻从业员训练的人士不能再没有阅读我的报案书之前就妄下定论。


我们也不能苟同再努丁的说辞,即行动党报案是拥有其隐议程,因为这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更何况,我们是真正因为巫统中央代表们的煽动性言论而举报巫统中央代表,这与当权者过往以似是而非的理由,通过煽动法令控告行动党领袖和党员的案例大不相同。

再努丁不能不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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