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拥80%建校经费才批准建校计划——教育部须解释!

教育部日前作出决定,为避免董事会拖欠承包商建筑费,教育部规定华小董事会必须拥有80%建校经费之后才批准建校计划,其理由是为了确保董事会有足够财务能力完成建设工程,因为曾发生过董事会没有足够经费而拖欠承包商,案件带上法庭后导致教育部被令负担经费。

董教总已经针对此事发表文告,指教育部只是以少数个案为借口。这项决定肯定会影响全国华小的筹款活动,造成各类建校工程被拖慢甚至搁置,这对华小是十分不公平。

教育部必须解释到底它是否因为少数个案而做出这个决定。如果不是,那么教育部应该拿出数据向华社交代清楚。

众所周知,教育部长期以来没有定期拨款给华小进行各类建校工程。大部分华小都是依靠社会人士热心华教人士的捐献,才能有今天的成就。

现在,教育部不仅仅没有帮忙,还落井下石,搬出种种理由阻扰全国各华小的建校大计,实在令人遗憾。

根据董教总的文告,教育部在1998年1月发出学校重建和扩建指南,实施法外立法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措施,不仅在建校方面为难华小,还造成华小所得发展拨款不足。此外,教育部在2004年3月4日批准17所华小搬迁的公函里,规定华小董家教必须负责建校的经费和土地,以及有关土地必须不是政府学校保留地等7项苛刻条件。

这些不公平的政策已经导致华小向政府申请拨款面对重重困扰,现在教育部反而雪上加霜,限制华小董事部必须筹获80%的款项方能批准建校计划。

国阵掌控的联邦教育部应该仿效雪州民联以及其他民联执政州属一样,认真和有诚意地协助华小以及其他长久以来受忽略的各源流学校,如淡小和宗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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