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08, 2009

把公义还给这个受伤的女生。

我读了星洲日报今天出版的副刊——《新教育》。这一期的标题是"把公义,还给这个受伤的女生"。

这则报道的第一面是这样子写的:

"一场卡拉OK的邀约,几杯加了药的饮料,让一个14岁的女学生痛失清白。而摧毁她清白的'狼',竟然是她的同班同学。

14岁的人生,单纯又简单,相信男同学不会害她,因而让她的世界,从此堕入黑暗。

报了警,警方没有行动,男同学依旧逍遥法外。

向校长投诉,校长耍太极,把责任推给副校长,副校长又把它扫进垃圾桶,不理不管。

学校里,各种各样版本的传言满天飞,宛如尚在流血的心房上,再多插几刀般,让她变成一只受惊的小动物,躲了起来,不敢面对,不敢反抗。

看到女学生的遭遇,除了心痛难过之外,只有一句'无语问苍天'。

这是一个失败的教育,还是一个败坏的社会?

做错事的人,这一次,你逃得过法律的制裁,但终身挣脱不了良知的审判。

你可以疯言疯语,你可以气焰嚣张……但你永远清洗不掉你的罪行。"

我谴责这位学校管理层为了顾及校誉而把这轮奸案件匿藏起来。我也谴责警方、院方以及福利部对受害人的处境采取要睬不理的不负责任态度。

我希望各媒体、各阶层人士能够关注这案件。我相信这并不是第一宗,也绝对不是最后一宗。作为一名州议员,也虽然只是一名州议员,我不能沉默。

我不知道这位14岁的女生,或者是她的父母是否是我的选民,其实这并不重要,因为如果我采取沉默的态度,同样的事情有终一日会发生在我的选民或者是我的至亲。

我呼吁管辖警方的内政部、管辖医院的卫生部院方、管辖学校的教育部以及管辖社会福利局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能够针对这事件给予社会人士一个完整的交代。

2 comments:

BigHeadAnn said...

希望你能加入FACEBOOK ANTI PAGE!

http://www.facebook.com/pages/ANTI-14sui-mi-jian-shao-nu-dePERAK-ren-zha/198596759628?ref=mf

谴责这位变态的嫌犯!

Anonymous said...

朋友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女孩应该第一时间取得中央医院的验身报告才是最有力的证据。校方警察都不可以抵赖。可惜平民百姓的我们社会意识不够强烈。在许多困境中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