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31, 2025

應更早成立國會都更法特委會

        房地部推出的《都市更新法》草案在周四下午國會下議院會議因時間不足而被迫展延。

        據稱推遲原因乃團結政府裡有部分議員,尤其是巫統議員,擔心該草案侵蝕土著權益,認為必須作進一步研究和審核。

        也有部分公正黨議員認為75巴仙的門檻太低,建議提高門檻至80巴仙,同時建議提交給國會特委會審核。

        如果是因為這兩個原因導致都更法草案無法通過,這真的太可惜。這是因為我國有許多迫切需要推行城市更新的地區。這樣一拖,許多殷切盼望都更的屋主和居民還得多等一些時間。

        其實這些有意見在朝議員應該在更早時提出這些建議,而不是在國會下議院會議的最後一天才提出。畢竟這些建議也不是太複雜的建議 。

        再來,部長已經在今年年初表示將會在本年第一期國會提呈一讀,後來遲至今年八月才一讀。

        前面的六個月剛好可讓朝野議員通過國會特選委員會來審核草案的每一個細節。

        如果真的要成立國會特委會,身為議長,我肯定讚成。假如當初就成立了這個特委會,《都更法》草案來到八月第二次會議就可以提呈給國會二讀和三讀,然後就可以順利通過。

        國會作為我國最高的立法機關也可以通過這次的操作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證明給國人看,國會議員和立法機構也能夠提供建設性的建議,真正扮演立法者的角色。

        巫統和國盟如果擔心裡面有隱議程,那就派你們最厲害的議員進去特委會當成員。

        一舉三得,何樂不為?

官員或許會有不習慣,但是這本來就是國會應該扮演的角色。

如果日後所有草案必須經過國會特委會審理,這意味官員必須更早把法案準備好,因為國會特委會需要至少半年的時間審理這些草案。如果某部門打算要在某某年前通過某草案,最終因特委會花時審理而耽誤了,這只能歸咎當初準備不足。

        最近我受邀出席婦女、社會與家庭發展關於《長照草案》的交流會,提到政府必須和業者進行對話之外,也必須盡可能確保至少所有執政黨議員達成共識。

        部門官員不能以為向朝野議員呈現幾張PPT就當作達到交流目的。官員們也不要以為法案提呈一讀後就會一帆風順。

這是因為魔鬼就在細則裡。政府必須把草案的完整內容讓國會特選委員會成員審理。其他非特委會成員的國會議員則可以以書面方式提出他們的看法。

        這點在英國國會和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已經是常態。國會議員甚至可以通過許多跨黨派組織在草案尚未提呈一讀前就左右草案內容的設定。

        這樣一來,朝野議員就不能夠以時間不足不能倉促通過為理由推遲立法,尤其《都更法》是我國各大城市老舊社區迫切需要的工具。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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